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法律框架与实务挑战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跨境并购已成为企业实现规模扩张、技术升级和市场渗透的重要战略手段。然而,随着各国对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反垄断审查逐渐成为跨境并购交易中不可回避的关键环节。尤其在涉及大型跨国企业或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领域,监管机构往往会对交易是否可能引发市场垄断或限制竞争展开全面评估。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历经多次修订,特别是2022年新《反垄断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监管力度,明确了“申报标准”与“审查程序”的具体要求。对于律所而言,处理此类案件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具备跨司法管辖区的合规统筹能力。
反垄断审查的触发条件与申报门槛
根据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规定,跨境并购若涉及“经营者集中”,且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即必须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提交反垄断申报。该标准主要基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全球营业额与中国的营业额两项指标。例如,若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则该交易即构成应申报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未达上述金额门槛,若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可能,仍可能被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调查。因此,律师在尽职调查阶段需准确计算各参与方的营业额数据,并结合业务结构判断是否满足申报义务。
多国审查并行:跨国合规的复杂性
跨境并购往往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审查,包括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欧洲联盟委员会(EC)、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JFTC)等。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审查标准、申报流程、审查时限及执法倾向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欧盟强调“市场力量”与“可替代性”分析,而美国则更关注“潜在竞争者”与“市场进入壁垒”。这种多元监管格局要求律所具备国际视野,能够协调各地法律顾问,制定统一的申报策略。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大型并购案甚至需同时启动多国申报程序,形成“同步申报、协同应对”的局面。律师团队需在短时间内完成多语言文件准备、数据整合与监管沟通,这对专业能力和资源调配提出极高要求。
案例解析:某知名科技企业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应对
以某国内科技巨头收购海外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典型案例为例,该交易虽在体量上未达中国法定申报门槛,但因目标企业在语音识别与自然语言处理领域的核心技术地位,引起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高度关注。在申报过程中,律所团队通过构建详细的市场界定模型,明确指出相关产品市场为“高精度智能语音服务”,并论证该企业市场份额不足5%,且市场上存在多家可替代技术提供商。此外,团队还引入第三方经济评估报告,证明该并购不会显著削弱市场竞争。最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听取意见后,作出“不予禁止”的决定。这一案例凸显了在非强制申报情形下,主动进行风险评估与证据准备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律师在政策解读与数据分析方面的关键作用。
申报材料的撰写要点与常见风险点
反垄断申报的核心在于提交详实、逻辑严密的申报文件,主要包括《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书》《初步评估报告》《市场界定与竞争分析报告》以及相关的财务数据与合同文本。其中,市场界定是整个审查过程的基石。律师需运用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需求交叉弹性分析等工具,精准划定相关商品市场与地理市场。同时,还需重点分析交易对上下游市场的影响,如是否存在纵向整合导致的排他性效应。实践中,许多申报被延迟或要求补充材料,主要原因在于资料不完整、数据口径不一致或分析逻辑薄弱。因此,律师必须确保每一项陈述均有充分依据支撑,避免因信息瑕疵引发监管质疑。
审查期间的沟通策略与救济路径
在反垄断审查期间,与监管机构保持高效沟通至关重要。律师团队可通过正式问询回复、专家会议、听证会等形式,及时澄清疑点,争取有利立场。对于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还可探索“附条件批准”路径,如剥离部分资产、承诺开放接口、设立技术共享平台等。这些结构性救济措施既能缓解竞争担忧,又能保留交易核心价值。例如,在某汽车零部件并购案中,律所成功推动客户接受“分拆特定生产线”的方案,使交易得以顺利通过欧盟审查。这表明,灵活运用救济手段,是实现并购目标的重要保障。
未来趋势:数字平台与数据要素纳入审查考量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反垄断审查正逐步扩展至数据控制、算法协同、平台生态等新型竞争议题。近年来,我国已明确将“数据资源”作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跨境并购中,若交易涉及用户数据集中、算法共用或平台互操作性限制,极有可能触发额外审查。对此,律所需提前评估数据治理架构,确保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同时,应关注各国对“数字市场”的立法动态,如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与《数字服务法案》(DSA),提前布局合规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