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首页 >> 新闻资讯 >> 婚姻家庭

"休书"不算数 离婚得起诉

时间:2025-08-21 点击:2

  [案情介绍]
  原告周某(男)与被告吉某(女)自由恋爱后结婚,生育了一个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性格的差异逐渐显露,经常为琐事争吵,夫妻关系日趋恶化。去年2 月,周某向吉某提出分手,写下了一纸“休书”,要吉某永不回家。吉某无奈之下回到了娘家,之后就再未回到夫家。
  写下“休书”的周某自以为“休”妻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决定为女儿再找一位新妈妈,便四处找人帮自己介绍对象,直到今年5 月知情人告诉他再婚会导致重婚,周某才知道“休书”并无法律效力,于是赶忙向法院起诉离婚。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