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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交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交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概述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交易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跨国商业活动中,合同作为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载体,其法律效力与执行保障直接关系到交易成败。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体系、司法实践、语言文化及监管环境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跨境合同的起草、签署与履行过程中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可能引发争议,还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影响企业声誉。因此,专业律师团队在处理跨境交易合同时,必须具备跨法域法律知识、国际商务经验以及对交易背景的深刻理解,以有效识别并规避潜在法律隐患。

法律适用条款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跨境合同中,法律适用条款(Governing Law Clause)是决定争议解决所依据法律的关键内容。若合同未明确约定适用法律,或约定模糊,将导致争议发生时难以确定应遵循的法律体系。例如,当合同一方为英国公司,另一方为中国企业,若合同中仅写“适用国际惯例”,则无法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选择。此类模糊表述极易引发管辖权争议,使案件陷入长时间的法律博弈。更严重的是,不同法系对合同解释、违约责任认定、证据规则等存在根本性差异。普通法系强调合同文本的字面解释和先例判例,而大陆法系则更注重立法条文的整体逻辑与当事人真实意图。因此,缺乏明确法律适用条款的合同,极有可能在纠纷发生后被不同法院作出截然相反的裁决。

仲裁条款设计不当带来的执行障碍

尽管仲裁被视为解决跨境争议的高效方式,但仲裁条款的设计若不严谨,同样会带来执行难题。例如,部分合同仅简单约定“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却未明确仲裁机构、仲裁地、仲裁语言及程序规则,这种不完整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导致仲裁程序无法启动。此外,若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具备国际公信力,或仲裁地所在国对外国仲裁裁决持保留态度,即便裁决作出,也可能面临拒绝承认与执行的风险。根据《纽约公约》规定,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一国法院才承认并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若仲裁条款违反该国公共政策,或未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机会,则裁决将被拒执。因此,律所实务中常建议客户选择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并明确约定仲裁地与程序规则,以增强裁决的可执行性。

货币结算与汇率波动的法律风险

跨境交易通常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结算,若合同中未就支付币种、汇率计算方式及波动风险分担作出明确约定,将可能引发重大财务损失。例如,某中国出口商与德国买方签订合同,约定以欧元支付货款,但未约定汇率基准日。当欧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时,卖方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远低于预期,造成利润缩水。更有甚者,部分买方利用汇率波动故意拖延付款或主张价格调整,从而规避合同义务。因此,专业律师在起草合同时,应明确结算货币、汇率参考标准(如使用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或其替代指标SOFR)、汇率锁定机制及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调整机制,确保交易对价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合规审查缺失引发的监管处罚风险

跨境交易不仅受合同法约束,还需遵守各国的贸易管制、外汇管理、数据隐私及反腐败法规。例如,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对特定技术产品出口实施严格管控,若合同中涉及敏感技术且未取得相应许可证,即使合同合法有效,也可能导致交易被政府叫停,并面临高额罚款。同样,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企业在跨境传输个人数据时必须满足特定合规条件,否则将面临巨额处罚。律所办理跨境合同项目时,必须联合合规团队进行前置审查,评估交易是否涉及受控物项、是否需申报、是否存在制裁名单筛查风险。忽视此类合规义务,即便合同本身无瑕疵,仍可能因违反行政法规而被撤销或处罚。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保存与沟通障碍

跨境交易中,双方沟通渠道多样,信息传递依赖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第三方平台,若未建立规范的书面记录机制,一旦发生争议,将难以举证证明合同变更、交付确认或违约行为。例如,某中国企业通过WhatsApp与海外客户协商修改交货时间,但未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后续对方否认修改内容,企业陷入被动。此外,语言差异也加剧了误解风险。英文合同中的“reasonable efforts”、“best endeavors”等措辞在不同法域解释迥异,可能被解读为强制义务或仅为道义承诺。因此,律师建议在合同中对关键术语进行明确定义,并要求所有重要变更均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确认,同时保留完整通信记录,作为履约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边界与举证难题

近年来,新冠疫情、地缘冲突及全球供应链中断事件频发,促使企业更加关注不可抗力条款的覆盖范围。然而,多数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定义过于宽泛或笼统,未能区分“一般风险”与“真正不可抗力”。例如,某合同将“市场波动”列为不可抗力事由,但该类情形通常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不应免除履约责任。更常见的是,一方在疫情爆发后援引不可抗力主张延期或解除合同,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受影响程度与合同履行的直接因果关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律师在设计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明确列举典型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设定通知义务与证明标准,并引入第三方认证机制,避免滥用该条款损害交易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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