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法律合规的关键环节
在企业扩张与资源整合的进程中,收购与合并(简称“收并购”)已成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全球反垄断监管趋严,尤其是在中国、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持续强化竞争执法背景下,收并购交易中面临的反垄断审查日益成为决定交易成败的核心环节。作为专业律师事务所,我们长期参与多起重大跨境及境内收并购项目,深刻理解反垄断审查不仅关乎交易能否顺利推进,更直接影响企业的战略布局与长期发展。因此,提前识别并有效应对反垄断风险,是每一个拟进行收并购的企业必须重视的法律议题。
反垄断审查的法律框架与核心标准
在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历经多次修订,尤其是2022年《反垄断法》的全面修改,进一步强化了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规制。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取得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的股权或资产收购等情形。一旦达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申报标准(如营业额门槛),即须主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提交申报材料。此外,美国的《赫尔希-斯科特法案》(Hart-Scott-Rodino Act)以及欧盟的《欧盟合并条例》也设有类似的申报义务,形成全球范围内的合规压力。
反垄断审查的核心标准在于评估交易是否可能“排除或限制竞争”。具体而言,监管部门会从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如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进入壁垒、上下游关联性等多个维度综合判断。例如,在某医药企业并购案中,双方合计占据国内某类药品90%以上的市场份额,即便未形成完全垄断,仍被认定为“显著增强市场支配地位”,从而触发严格审查。
典型案例解析:某科技公司跨境并购遭遇审查阻滞
我所曾代理一家国内头部科技企业在2023年对一家欧洲AI初创公司的收购。该项目初期进展顺利,但就在交易接近完成时,欧盟委员会发出初步审查通知,指出该并购可能导致其在欧洲智能语音识别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经分析,该科技企业已在多个关键区域建立了技术标准与数据生态,而目标公司在特定垂直领域具备领先算法能力,两者结合将形成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为此,我所迅速组织专家团队,协助客户提出结构性补救方案——包括剥离部分技术资产、授权第三方使用核心专利,并承诺开放接口以促进市场竞争。最终,欧盟委员会在附加条件基础上批准了交易。
此案凸显出反垄断审查并非仅依赖“是否构成垄断”的简单判断,而是强调“可预见的竞争后果”与“可实施的救济措施”。这也提醒企业,在设计交易结构时必须预留合规空间,避免因“一刀切”式整合策略引发监管质疑。
申报流程与时间管理:效率与风险的平衡
反垄断申报流程通常分为初步审查(第一阶段)与深入调查(第二阶段)。在中国,第一阶段一般为30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视为通过;若存在重大竞争担忧,则进入第二阶段,最长可达120日。在某些复杂案件中,如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审查周期可能进一步延长。因此,合理规划申报时间至关重要。我所在处理一宗家电行业并购案时,发现客户原定于交易签约后两周才启动申报,导致在审批期间出现股价波动与股东异议。我们立即建议前置申报程序,并同步准备补充材料,最终在60日内获得批准,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与市场信心。
此外,申报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审查效率。我所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反垄断申报文件包”模板,涵盖市场界定、竞争分析模型、替代品与潜在竞争者评估、消费者影响报告等内容,确保信息完整、逻辑严密,降低被要求补充材料的风险。
跨司法管辖区协同应对:全球化交易的合规挑战
随着企业国际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收并购项目涉及多个国家的反垄断审查。例如,一家中国企业收购德国制造企业,需同时满足中国商务部、欧盟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和加拿大竞争局的审查要求。不同法域的审查标准、申报门槛与执法风格差异显著。欧盟更注重“市场力量的结构性影响”,而美国则倾向关注“实际竞争损害”的证据。
在此类跨国项目中,我所采取“统一协调、分头应对”的策略:由总部组建专项组统筹全局,各区域律师依据本地法律出具意见,确保策略一致且符合当地监管预期。在某跨国汽车零部件并购案中,我们成功协调中美欧三方审查,通过分阶段披露、动态调整交易结构,使所有审查机关均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无异议决定,实现了“零延迟”落地。
反垄断审查中的补救措施设计与谈判技巧
当交易被初步认定存在竞争风险时,企业可通过“结构性补救”或“行为性补救”来争取批准。结构性补救指剥离相关资产、业务或股权,如出售生产线、关闭子公司;行为性补救则包括价格承诺、许可协议、数据共享条款等。我所在某零售平台并购案中,面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挤压中小商户生存空间”的质疑,我们设计了一项为期五年的开放平台接入机制,允许第三方服务商以低于市场价接入核心流量入口,并设置独立监督机构定期审计执行情况。这一方案既回应了监管关切,又保留了平台核心价值,最终获得批准。
在谈判过程中,与监管机构保持透明沟通至关重要。我所始终坚持“主动披露、及时响应、专业表达”的原则,通过模拟听证会、预审会议等方式提前预判问题,减少正式审查中的不确定性。
前瞻趋势:数字化转型下的反垄断新动向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的发展,反垄断审查正从传统的“实体市场”向“数字生态”延伸。监管部门越来越关注数据控制、算法共谋、用户锁定效应等问题。例如,在某社交平台并购案中,监管机构特别关注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通过数据整合实现“自我优待”行为,从而削弱其他应用的公平竞争机会。对此,我所协助客户构建了“数据隔离架构”与“算法透明化机制”,明确区分内部数据使用与外部服务调用规则,有效化解了潜在风险。
未来,反垄断审查将更加注重事前预防与持续监控。企业应将反垄断合规嵌入并购全流程,从尽职调查阶段即引入法律团队,建立“竞争影响评估”制度,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