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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投资数据出境合规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投资中的数据出境合规挑战日益凸显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跨境投资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战略路径。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数据作为核心资产之一,其跨境流动所引发的合规风险也愈发突出。尤其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等中国法律框架下,企业若未充分评估和应对数据出境的合规要求,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合同无效甚至业务中断的风险。近年来,多家跨国企业在华投资或并购项目中因数据出境问题被监管部门约谈或处罚,凸显了合规管理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典型案例:某外资基金在华并购中的数据合规危机

某国际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于2023年拟收购中国一家大型科技企业的控股权。在尽职调查阶段,该基金要求获取目标公司全部运营数据、用户行为记录、客户名单及内部管理系统信息,以评估其市场潜力与技术优势。然而,这些数据中包含大量中国境内用户的个人信息及敏感业务数据。尽管基金方认为其为境外投资者,且数据仅用于投资决策分析,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任何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均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通过国家网信办组织的安全评估、签订标准合同或通过认证等方式。由于该基金未提前完成数据出境合规程序,且未对数据处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最终被国家网信办介入调查,项目被迫暂停,并面临高达数百万人民币的罚款风险。此案成为跨境投资中数据出境合规失败的典型范例。

数据出境的法律边界与核心判定标准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数据出境并非简单地将数据传输至境外服务器即可完成,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合规审查。首先,需明确“数据出境”的定义——即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从中国境内传输至境外,无论是否通过物理介质或网络传输。其次,判断是否构成“重要数据”是关键环节。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重要数据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的数据,如人口、金融、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基础数据。此外,个人信息的规模、敏感程度及使用目的也是判定是否需申报的重要因素。例如,含有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等的个人数据,一旦出境,必须依法履行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程序。

合规路径:三大法定机制解析

针对跨境投资中的数据出境需求,中国企业及境外投资者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三种合法路径实现合规:第一,通过国家网信办组织的安全评估。适用于处理大量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大型平台企业,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第二,签订由国家网信办制定的标准合同(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 SCCs)。这是目前最常见且操作性较强的路径,适用于多数跨境投资场景,但需确保合同条款符合监管要求,并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第三,通过国家认可的数据安全认证。如ISO/IEC 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虽尚处于推广阶段,但已逐步被监管机构接受为辅助合规工具。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数据类型、规模及投资结构,选择最适合的合规路径。

跨境投资中的数据治理架构设计

为有效规避数据出境风险,律所建议在跨境投资前期即构建系统化的数据治理架构。首先,应开展全面的数据资产盘点,识别所有涉及的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明确其存储位置、处理方式及流转链条。其次,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依据《数据安全法》要求,对数据进行“一般”“重要”“核心”三级划分,并设定相应的访问权限与出境审批流程。再次,引入数据出境影响评估(DPIA)机制,定期评估数据出境行为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影响。最后,应在投资协议中明确数据处理责任归属,约定境外接收方的数据保护义务,并设置违约赔偿与数据返还条款,以强化法律责任约束。

律师实务建议:从尽职调查到交易落地的全流程合规管理

在跨境投资全周期中,数据合规不应仅停留在交易后期补救,而应贯穿于尽职调查、谈判、签约及交割全过程。律所建议,投资方应在尽调初期即聘请专业数据合规团队,协助梳理目标公司的数据处理活动,评估其是否存在违规出境情形。同时,应要求目标公司提供数据出境合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评估批复、标准合同备案回执、数据处理协议等。在交易文件中,应设置数据合规承诺条款,明确卖方保证其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并承担因数据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此外,对于后续整合阶段,应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制度,避免因组织架构变更导致数据管理失控。

未来趋势:数据主权与跨境投资规则的深度融合

随着全球数据治理格局的演变,各国对数据主权的重视程度持续上升。中国正逐步构建以“数据本地化+出境可控”为核心的新型数据治理体系。未来,跨境投资不仅需关注传统财务与法律尽调,更需将数据合规纳入核心风控体系。监管机构预计将加强对重点行业(如金融科技、医疗健康、智能汽车)数据出境行为的动态监测,推动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的“白名单”机制。同时,国际合作也在推进中,如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合作备忘录》正在磋商,未来可能形成区域性数据流通规则。对于跨境投资者而言,提前布局数据合规能力,不仅是应对当前监管压力的需要,更是赢得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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