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首页 >> 典型案例 >> 国际贸易

国际合同审查要点:防范履约风险

时间:2025-11-28 点击:2

国际合同审查的法律背景与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跨国商业合作已成为企业拓展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然而,国际合同作为跨境交易的核心法律文件,其复杂性远超国内合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文化习惯、语言差异以及司法实践的多样性,使得国际合同在起草、谈判、履行及争议解决等环节均存在较高的履约风险。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涉及国际贸易、海外投资、跨境并购、技术许可等领域的合同纠纷频发,其中许多问题源于合同条款设计不周、法律适用模糊或争议解决机制缺失。因此,专业律所对国际合同进行系统性审查,不仅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必要手段,更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确保签约方具备合法授权

在国际合同审查中,首要任务是对签约方的法律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核查。这包括确认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经营范围是否涵盖合同项下交易内容。对于境外公司,还需查阅其所在国的公司注册文件,并通过当地公证机构或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予以佐证。此外,必须核实签署代表是否具有充分的授权,尤其是涉及重大资产处置、担保行为或长期合作的合同。若未取得合法授权,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进而引发履约障碍。例如,某中国企业在与欧洲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因未核实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真实性,事后发现该代表无权签署,导致合同效力存疑,造成项目延期与巨额损失。

法律适用条款的明确性与可执行性

国际合同中关于法律适用的选择直接影响争议解决的公正性与效率。若未明确约定适用法律,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依据冲突法规则推定适用某国法律,而这一推定往往不利于守约方。实践中,多数国际合同倾向于选择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新加坡)或中立司法管辖区(如瑞士、荷兰)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因其法律体系成熟、判例丰富且具有较强的可预见性。然而,即便选择了某一法律体系,也需确保其在实际执行中具备可行性。例如,在涉华合同中若选择美国法,可能面临判决难以在中国境内承认与执行的问题。因此,律所审查时应结合双方交易地、资产所在地、未来可能的争议解决路径,综合评估法律适用条款的可操作性与执行力。

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仲裁优于诉讼

国际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是防范履约风险的核心防线。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保密性强、程序灵活、裁决具有跨国执行力等优势。根据《纽约公约》,超过170个国家承认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而诉讼判决的域外承认则面临更多限制。因此,大多数高质量国际合同会优先选择知名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等。在条款设计上,应明确仲裁地点、仲裁规则、语言、仲裁员人数及选定方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采用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必须详细规定仲裁程序框架,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裁决被撤销。此外,某些行业(如能源、基建)还可能引入调解前置程序,以降低对抗性,促进合作持续性。

履约义务的清晰界定与违约责任设置

国际合同中的履约条款必须具体、可量化、可验证,避免使用模糊表述。例如,“及时交付”应明确为“自订单确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装运”,并注明装运地点、运输方式及交货条件(如FOB、CIF)。对于服务类合同,应细化工作成果标准、验收流程与时间节点。违约责任方面,除常规违约金外,还应考虑设置惩罚性赔偿、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持续违约的解除权等。尤其在长期供货合同中,若一方延迟付款超过一定期限,另一方应有权暂停履行义务或终止合同。律所审查时应结合交易性质,设定合理且具威慑力的责任机制,防止对方滥用履约弹性,从而保障合同整体稳定性。

不可抗力条款的边界与证据要求

不可抗力是国际合同中常见的免责事由,但其范围和后果需严格界定。常见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疫情等,但并非所有突发事件都构成不可抗力。例如,供应链中断虽影响履约,但若属可预见或可通过替代渠道解决,则不应视为不可抗力。合同中应明确定义不可抗力的范围、通知义务、减损义务以及合同解除或延期的触发条件。更重要的是,必须规定受影响方须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政府公告、海关封关通知、医疗机构报告等),否则不得主张免责。某中国出口商曾因未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疫情封锁证明,被外国买方拒绝延期交货请求,最终承担了高额违约金,教训深刻。

知识产权与数据保护条款的合规审查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国际合同中涉及技术转让、软件许可、数据跨境传输的内容日益增多。此类条款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以及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合同中应明确数据处理目的、接收方权限、数据存储位置、跨境传输合法性依据(如标准合同条款SCCs)、数据保留期限及销毁义务。对于技术类合同,还需审查专利权属、商标使用权、非独占/独占许可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律所审查时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技术泄露风险,确保核心技术不因合同漏洞而失控。

合同变更与补充协议的规范流程

国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常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或双方协商需要进行修改。然而,未经正式书面形式的变更极易引发争议。因此,合同中应设立专门的“变更条款”,规定任何修改必须以双方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并明确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与法律效力。同时,建议在主合同中预留“合同管理章”或“附件清单”,用于记录所有变更文件。若仅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达成口头或非正式变更,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举证。某跨国工程承包项目因项目经理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更改工期安排,未形成正式文件,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变更,导致索赔失败。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微信/WhatsApp:+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