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夫生的孩子由谁承担抚养费
时间:2025-08-21 点击:3
2008年05月07日,已近两岁的小刚是其母亲与他人所私生,然而小刚向其母亲指认的情夫讨要抚养费时却遭到拒绝,同时该男子否认小刚是他的亲生儿子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近日,辽宁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刚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的官司胜诉。
2004年12月,河北女子王某从老家到辽宁打工,随后认识了和自己同住一栋楼的某单位干部李有家。尽管知道李有家已有妻儿,可两人还是坠入爱河并偷偷私通。不久,王某就有了身孕。经过几次怀孕,几次打胎,王某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了打胎的摧残,便在医生的劝告下保留了胎儿。2005年10月3日,小刚在医院出生。在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姓名一栏中,明确写着李有家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小刚出生时,李有家嘱咐王某补养身体,此后便不闻不问。王某向李有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也遭到了李有家的拒绝。更让王某感到痛心的是,李有家竟然否认小刚是他所生。再也无力独自承担孩子抚养费的王某,委托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高西宁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有家支付抚养费,并提出了亲子鉴定申请。然而,亲子鉴定却遭到了李有家的拒绝。按照李有家的想法,如果他不配合,亲子鉴定就无法作出,法院也就不能判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