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首页 >> 新闻资讯 >> 婚姻家庭

与情夫生的孩子由谁承担抚养费

时间:2025-08-21 点击:3

  2008年05月07日,已近两岁的小刚是其母亲与他人所私生,然而小刚向其母亲指认的情夫讨要抚养费时却遭到拒绝,同时该男子否认小刚是他的亲生儿子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近日,辽宁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刚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的官司胜诉。
  2004年12月,河北女子王某从老家到辽宁打工,随后认识了和自己同住一栋楼的某单位干部李有家。尽管知道李有家已有妻儿,可两人还是坠入爱河并偷偷私通。不久,王某就有了身孕。经过几次怀孕,几次打胎,王某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了打胎的摧残,便在医生的劝告下保留了胎儿。2005年10月3日,小刚在医院出生。在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姓名一栏中,明确写着李有家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小刚出生时,李有家嘱咐王某补养身体,此后便不闻不问。王某向李有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也遭到了李有家的拒绝。更让王某感到痛心的是,李有家竟然否认小刚是他所生。再也无力独自承担孩子抚养费的王某,委托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高西宁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有家支付抚养费,并提出了亲子鉴定申请。然而,亲子鉴定却遭到了李有家的拒绝。按照李有家的想法,如果他不配合,亲子鉴定就无法作出,法院也就不能判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