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

首页 >> 典型案例 >> 民事案例

退休老父起诉子女索求赡养费

时间:2025-08-21 点击:2

  [案情介绍]
  退休多年的刘老伯,以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尽赡养义务较多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女儿每人每月补贴赡养费各500元。2月16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对刘老伯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7年1月中旬,刘老伯起诉到法院,诉称自己为了家人过上舒适优越的生活,曾凭手艺到张家港、深圳等地工作。但自己退休后,两个女儿对自己却不理不睬。刘老伯认为自己是7旬老人了,要雇佣保姆及就医治疗,生活费月开支需3000余元,要求两个女儿回报养育之恩,应各补贴赡养费每月500 元。
  两个女儿辩称母亲患癌症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现由两女儿全包下照顾,这已在帮助父亲分担了经济责任。况且,父亲每月有1000余元的养老金,高于一般的退休工人和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这还不包括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及炒股资金。不同意父亲的起诉内容。
  经审理法院查明,女儿的辩称照顾母亲等情况属实。刘老伯每月养老金收入为1191.50元,而大女儿月工资收入为780元,小女儿月工资为1378元,且都需抚养一未成年子女。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