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虚假诉讼再审申请书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背景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问题日益凸显,尤其以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为典型表现形式。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情形,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而恶意串通虚假诉讼作为一类典型的程序滥用行为,正属于该条款所涵盖的重要情形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指导性案例中明确指出,若当事人之间存在明显利益关联,且其主张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法院可依职权审查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可能。因此,在具备充分证据支持的前提下,针对因恶意串通导致虚假诉讼而形成的生效判决,申请人有权依法提起再审申请。
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核心特征与识别标准
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本质特征在于当事人之间事先达成合谋,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捏造案件事实、伪造证据材料等方式,共同制造一个表面上合法但实质上违背真实情况的诉讼。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双方当事人在无真实争议的情况下,主动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高度配合,不进行实质性抗辩;判决结果明显有利于一方,且与常理严重背离。例如,某企业与关联公司虚构借款合同,通过虚假转账记录制造借贷关系,进而通过法院判决实现资产转移或逃避执行。这类案件往往具有明显的“形式合规、实质违法”特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交易背景、资金流向、证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等要素,对疑似虚假诉讼行为予以重点审查。一旦确认存在恶意串通,相关裁判文书即构成再审事由。
再审申请的法定条件与举证责任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申请再审需满足特定法定事由。其中,“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均适用于虚假诉讼案件。对于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而言,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串通合谋的直接或间接证据。这些证据可包括:银行流水异常、合同签署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矛盾、关键证人证言前后不一、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控股、代持等隐蔽关联关系等。此外,申请人还可申请调取法院卷宗中的庭审笔录、证据交换记录、鉴定意见等材料,以进一步揭示案件疑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再审申请阶段的举证责任较原审有所减轻,但申请人仍需承担初步证明责任,即提供合理怀疑的线索或证据链,使法院确信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从而启动再审审查程序。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与裁判趋势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陆续公布多起因恶意串通虚假诉讼被撤销原判并启动再审的典型案例。例如,2021年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与被告为兄弟关系,其提供的借条签署于借款发生前数月,且无实际转账凭证,最终被认定为虚构债务。法院经再审后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另一起案件中,两家公司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虚增应收账款,企图规避税务监管,亦被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从裁判趋势来看,法院对虚假诉讼的审查日趋严格,尤其关注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交易模式的反常性以及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同时,多地法院已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对屡次参与虚假诉讼的个人或单位实施信用惩戒,形成司法威慑力。这些举措表明,恶意串通虚假诉讼不仅面临实体判决被推翻的风险,还可能引发行政与刑事责任追责。
再审申请书的撰写要点与实务技巧
撰写一份有效的恶意串通虚假诉讼再审申请书,需紧扣法律要件与案件细节,做到逻辑严密、证据详实。首先,应在首部清晰列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信息及原审案号,确保程序合法性。其次,正文部分应分层次陈述:第一,简要概述原审案件基本情况,包括诉讼请求、裁判结果及生效时间;第二,系统列举足以证明恶意串通的关键事实,如当事人关系、交易异常、证据瑕疵等;第三,逐项分析原审裁判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为何属伪造或未经质证,必要时附具鉴定报告或调查取证说明;第四,援引《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本案符合再审事由。最后,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特别提醒,申请书中应避免情绪化语言,坚持用客观事实和法律条文支撑主张,提升说服力与可信度。
再审程序的推进路径与风险应对策略
提交再审申请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若符合受理条件,案件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能涉及听证程序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在此期间,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应法院询问,必要时可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专业问题。同时,应警惕对方当事人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如提出驳回申请或拖延程序。对此,申请人可通过书面申请强调案件重大社会影响及司法公正需求,争取上级法院优先处理。此外,若原审法官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嫌疑,还可依法向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在整个再审进程中,保持证据链完整、程序合法、沟通高效,是推动案件顺利进入再审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