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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职责有哪些

时间:2025-12-12 点击:0

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与角色定位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中,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组织,具有法定的维权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会不仅在日常劳动关系协调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在劳动争议发生并进入诉讼程序时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职责。其法律地位既体现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也表现为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合法主体。当劳动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工会并非被动旁观者,而是依据法律规定积极参与诉讼过程,协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推动争议依法、公正解决。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

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职责并非凭空设定,而是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工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纠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工会可以依法参加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活动,对重大或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可直接介入。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也确认了工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参与权,包括申请仲裁、参与庭审、提供证据支持等。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履职的合法性基础,使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开展工作。

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前的预防与调解职责

在劳动争议尚未进入诉讼阶段之前,工会即已开始履行其职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工会应积极介入劳资矛盾的早期化解,通过组织协商、调解会议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在发现潜在争议苗头时,工会可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职工诉求,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会可协助职工准备仲裁申请材料,指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在调解过程中,工会以中立第三方身份居中调停,既保护职工合理诉求,又兼顾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力求实现双赢局面,从而降低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的参与机制

一旦劳动争议进入仲裁程序,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工会可以作为申请人或第三人参与仲裁活动。在涉及集体劳动争议或具有普遍性影响的案件中,工会可主动申请仲裁,代表全体职工主张权利。例如,因企业单方调整薪酬制度引发的群体性争议,工会可代表职工集体提起仲裁。同时,工会还可协助职工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文本、通知文件等,并在仲裁庭上提供证人证言或书面说明。此外,工会工作人员也可出庭陈述意见,就争议背景、协商过程及职工诉求进行专业阐述,增强仲裁机构对案件事实的全面认知。

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阶段的诉讼辅助职责

当劳动争议经仲裁裁决后,若一方不服并提起诉讼,工会的角色并未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工会虽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直接参与诉讼,但可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重要支持。例如,在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工会可推荐法律援助律师或协调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同时,工会可协助当事人整理诉讼材料,确保起诉状、证据清单、答辩状等文书符合法院要求。在庭审过程中,工会代表可出席旁听,关注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公正,并在必要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反映职工真实意愿。这种非直接诉讼参与方式,仍能有效保障职工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实现。

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监督与反馈职责

工会不仅是争议处理的参与者,更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在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工会有责任关注审判程序是否规范、裁判结果是否合理。若发现法院存在程序违法、裁判偏颇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工会可依法向上级法院、同级人大、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工会组织反映情况,推动司法透明化。同时,工会还应建立案件跟踪机制,对已结案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回访评估,分析判决执行情况、职工满意度及企业整改效果。通过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工会不断提升自身在劳动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与公信力。

工会履职面临的现实挑战与应对路径

尽管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具备法定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企业对工会介入持抵触态度,甚至采取压制手段;一些基层工会缺乏专业法律人才,难以有效提供法律支持;个别地区司法机关对工会参与诉讼的边界把握不清,导致其作用被边缘化。为此,亟需从制度层面加强保障:一是推进工会干部专业化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与诉讼协作能力;二是健全工会与法院、仲裁委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履职情况的督导与考核,确保其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维权力量。唯有如此,才能让工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真正“有位、有为、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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