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法律基础与诉讼请求概述
在婚姻关系破裂的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是当事人最为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方或双方通常会就财产分割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这些请求不仅涉及房产、车辆、存款等显性资产,还包括股权、知识产权收益、投资账户、保险现金价值等复杂财产权益。明确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合理提出诉讼请求的前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考量财产来源、贡献度、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及未来生活需求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常见财产类型在诉讼请求中的具体呈现
在实际诉讼中,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往往围绕几类核心资产展开。首先是不动产,尤其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因其价值高、权属清晰,成为争议焦点。当事人通常会请求法院判令某处房产归自己所有,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款;或者请求对房产进行拍卖,按比例分配所得款项。其次是机动车,如轿车、货车等,其归属问题常引发争执。若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可主张按出资比例或平均分配。第三类是银行存款与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活期账户余额以及基金、股票、信托产品等金融资产。诉讼请求中常包含“依法分割某某账户内的全部资金”或“确认某笔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均分”。此外,随着现代家庭财富结构多样化,股权、合伙份额、虚拟货币、网络平台账号收益等新型财产也逐渐进入诉讼视野,当事人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
诉讼请求中如何界定“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在提出财产分割诉讼请求前,必须准确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明确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一般不纳入分割范围。然而,实践中存在大量模糊地带,例如:婚前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屋是否应部分视为共同财产?又如,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因未明确表示赠与而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针对此类问题,诉讼请求中需附带说明财产取得的时间、资金来源、出资凭证、产权登记情况等关键信息。例如,可提出:“请求法院确认位于XX区的房产虽系被告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故该部分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通过详尽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增强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与可采纳性。
诉讼请求中的特殊情形处理与举证策略
在某些复杂案件中,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需要应对隐藏财产、转移资产、虚假债务等挑战。例如,一方可能在离婚前突击转移存款、虚构债务或隐瞒股权收益。对此,原告可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请求法院调取被告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近五年交易流水,查明是否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并依法追加相应份额。”同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于配偶一方主张的“借款”或“投资亏损”,应要求其提供书面借条、转账记录、投资合同等完整证据链。若无法举证,则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债务,不予认可。因此,在撰写诉讼请求时,不仅要列明财产项目,还需结合潜在抗辩点,提前布局举证方向,提升胜诉可能性。
诉讼请求中关于财产折价补偿的具体表达方式
当法院判定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享有部分权益时,通常会判决由获得财产的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此时,诉讼请求中应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条件。例如:“请求判令位于某小区的住宅归原告所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80万元,该款项按评估价扣除剩余贷款后,按50%比例计算。”若涉及企业股权或经营性资产,可进一步请求:“确认被告持有的某公司30%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有权获得其中15%的对应价值,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为准。”此外,若涉及分期付款或延迟支付,还可附加请求:“如被告逾期支付,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付利息。”这种精细化的诉求表达,有助于减少执行争议,保障权利实现。
诉讼请求中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联动考量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还可能受到抚养权安排的影响。虽然《民法典》规定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但法院在裁判时也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例如,若一方获得抚养权,且其住所地为唯一住房,法院可能倾向于将该房产判归其所有,以保障子女稳定生活环境。在此背景下,诉讼请求中可表述为:“鉴于原告系子女主要照料人,且子女长期居住于该房屋内,请求法院判令该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承担相应的折价补偿义务。”同时,若一方提出放弃财产分割以换取抚养权,亦可在诉讼请求中体现,如:“原告自愿放弃对某处房产的分割请求,作为对子女抚养权的合理让步。”此类请求体现了家庭利益与财产分配之间的动态平衡,也是法院在裁量时的重要参考。
诉讼请求提交的规范格式与注意事项
在正式提交离婚纠纷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时,应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文书格式要求。诉讼请求部分应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逐项列出请求事项,避免模糊用语。例如,不应写“请求合理分割财产”,而应具体写明:“请求判令分割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的房产,原告占50%份额,被告占50%份额。”同时,每项请求应附带事实与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1087条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规定。此外,诉讼请求中不得出现重复、矛盾或超出法定范围的内容,如请求分割已去世亲属的遗产,或要求分割非夫妻共有的第三方财产。建议在提交前由专业律师审核,确保逻辑严密、证据支撑充分,最大限度提升法院采信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