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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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索赔案例

时间:2025-12-12 点击:0

公路工程索赔案例背景介绍

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政策调整、施工条件变化以及合同履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索赔事件时有发生。公路工程作为典型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参与方多、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索赔风险贯穿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深化,各类公路工程索赔案件不断涌现,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议题。尤其是在一些跨区域、跨标段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因设计变更、工期延误、材料价格波动、不可抗力等引发的索赔纠纷屡见不鲜。这些案例不仅影响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也对承发包双方的合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对典型公路工程索赔案例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揭示索赔发生的关键诱因,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可借鉴的法律与管理实践。

典型案例一:因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争议

某省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原设计图纸中的一处桥梁结构被监理单位提出优化建议,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了重大设计变更。该变更导致施工单位需重新采购特定型号的预应力钢绞线,且施工工艺由原有方案调整为更复杂的张拉方式。由于新方案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指令后立即启动施工,但随即发现材料供应周期延长,人工成本上升,工期被迫延后约45天。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0.1条关于“发包人变更设计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包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利润在内的索赔报告,金额达人民币680万元。建设单位起初以“变更属于合理优化”为由拒绝赔偿,最终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评估并结合专家论证,认定变更确属非承包商原因所致,且造成实质性损失,判决支持部分索赔请求,赔偿金额约为430万元。此案凸显了设计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尤其在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明确费用分担机制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法律纠纷。

典型案例二: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索赔

在西部某山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施工正值雨季,连续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已完工的路基段大面积塌方,主便道中断,机械设备无法进场。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灾害证明,此次降雨强度超过当地历史极值,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向监理单位报送停工通知,并提交现场影像资料及损失清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施工单位主张免除违约责任,并申请工期顺延及费用补偿。然而,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应具备风险应对预案”为由,仅同意顺延工期,拒绝支付额外费用。经过仲裁庭审理,仲裁委员会采纳了专家组意见,认为该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避免性,符合不可抗力构成要件,且施工单位已尽到合理防范义务,故裁定建设单位应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租赁费、临时安置费及人员窝工费共计210万元。该案明确了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也为今后类似情况下的索赔提供了司法判例支持。

典型案例三: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引发的调价索赔

在中部某高速改扩建项目中,合同签订时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价格处于相对平稳状态。但在施工中期,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及国内环保限产政策影响,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35%。施工单位按原合同单价继续采购,导致实际成本严重超支。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3条“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合同价格变化,双方应协商调整”的约定,施工单位提出调价申请,但建设单位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为由拒绝调整。随后,施工单位提起诉讼,主张适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价格波动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的原则。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但价格波动幅度远超正常范围,若仍强制执行原价将显失公平,判决参照政府发布的价格指数进行调差,调整金额达1800万元。此案反映出在长期项目中,忽视价格风险分担机制可能引发系统性索赔风险,也推动了更多项目在合同中引入价格调整公式或动态调价机制。

典型案例四:监理指令错误导致返工索赔

在东部沿海某一级公路项目中,监理工程师在未核实地质勘察数据的情况下,指示施工单位对某段路基进行超深开挖,导致局部地基承载力不足,出现沉降现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即提出异议,但因监理权威性较强,被迫继续作业。待发现问题后,不得不进行回填加固处理,造成返工损失。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沉降系由监理指令不当引起,与施工质量无关。施工单位据此提出索赔,包括返工人工费、机械停滞费、材料浪费费等,合计金额达370万元。建设单位最初否认责任,称“监理行为属独立判断”。经法院调查,监理单位存在明显疏忽,未履行审核职责,且无证据表明其指令基于充分依据。最终判决监理单位所在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共赔偿290万元。此案警示各方:监理单位虽代表建设单位行使管理权,但其错误指令亦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相关责任不能轻易推卸。

索赔管理的关键策略与启示

上述案例表明,公路工程索赔并非单一事件,而是合同管理、风险识别、证据保全与法律应对能力的综合体现。有效的索赔管理应建立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追偿的全过程体系之上。首先,合同条款应清晰界定变更程序、价格调整机制、不可抗力定义及责任划分;其次,项目团队应强化过程记录,保留影像、签证、会议纪要等关键证据;再次,应设立专门的索赔管理小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预警;最后,一旦发生索赔,应及时启动专业评估流程,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介入,确保索赔主张合法合规、有据可依。通过系统化管理,不仅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率,还能提升项目整体履约效率与企业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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