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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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清单工程量可以索赔吗

时间:2025-12-12 点击:0

取消清单工程量的法律依据与合同约定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确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和计价依据的功能。当发包方因自身原因或项目调整需要取消部分清单工程量时,是否构成对承包方的违约行为,进而是否可主张索赔,成为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主要条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工程内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清单工程量,均可能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因此,取消清单工程量的行为必须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工程量取消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发包方取消某项清单工程量,往往出于成本控制、设计变更或项目整体规划调整等原因。然而,即便出于合理理由,若该行为未依合同约定程序进行,仍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承包方已为该项工程投入人力、材料及设备资源,而发包方单方面取消该部分工程量且未给予合理补偿,承包方可主张其已发生的投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搭建费用、人员窝工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等。此时,取消行为已超出正常管理范畴,进入违约责任范畴。

索赔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承包方主张索赔的核心在于证明其因工程量取消遭受了实际损失,并且该损失与发包方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或变更工程量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中,“发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计划调整、资金不到位等情形。若取消工程量属于发包人主导下的决策,且未事先征得承包方同意,亦未通过正式变更指令或签证确认,则承包方完全具备提出索赔的法律基础。此外,若合同中设有“工程量增减调整”或“变更索赔”条款,更可作为索赔的直接依据。

索赔金额的确定与证据收集

在提出索赔请求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充分、完整的证据支持其主张。首先,需提供原始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图纸及变更通知等书面资料,以证明被取消工程量在原合同范围内的合法性。其次,应提交实际支出凭证,如人工工资表、材料采购发票、设备租赁合同、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等,用以证明因工程取消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可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工程损失评估报告,增强索赔数据的权威性与说服力。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索赔金额应限于实际发生的合理损失,不得包含预期利润或间接收益,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允许索赔利润。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有索赔权利,也可能因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支持。

合同中关于工程量变更的特别约定

许多建设工程合同中会设置专门的条款,对工程量变更的程序、审批流程、价格调整机制及索赔时限作出详细规定。例如,合同中常约定:“任何工程量的增减须经发包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变更视为无效。”此类条款实质上赋予了发包方对工程量变更的决定权,同时也限制了其随意取消工程量的行为。若发包方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取消工程量,承包方可据此主张该行为无效,并要求恢复原合同状态或赔偿损失。此外,部分合同还设定了“变更索赔时效”,如“承包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14日内提出索赔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因此,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启动索赔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丧失权利。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在近年来的司法判例中,已有多个法院支持承包方因工程量取消而提出的索赔请求。例如,在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取消了原清单中一项桥梁基础工程,但未支付相应补偿。承包方提交了施工日志、材料进场记录、人员考勤表及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量确认单,证明其已完成部分准备工作并产生实际投入。法院最终认定,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变更程序,构成违约,判决其赔偿承包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6万元。另一案例中,尽管合同约定“工程量变更由发包方决定”,但法院认为该条款不能免除发包方对合理损失的赔偿义务,特别是在承包方已实际投入资源的情况下,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些判例表明,即便合同赋予发包方较大自由裁量权,也不能凌驾于公平原则与实际损失赔偿之上。

如何有效防范工程量取消带来的风险

对于承包方而言,面对工程量取消的风险,应从源头加强合同管理与过程管控。首先,在签订合同时,应重点关注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与稳定性,争取将工程量变动的条件、程序及补偿机制写入合同。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台账,对每一次工程量调整进行留痕管理,确保所有变更均有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再次,一旦接到取消工程量的通知,应及时评估影响,组织内部成本核算,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索赔申请。同时,建议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造价工程师参与谈判与文件起草,提高索赔成功率。对于发包方而言,也应依法依规推进工程变更,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后续法律纠纷,维护企业信誉与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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