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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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典型案例

时间:2025-12-12 点击:0

工程变更索赔典型案例: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焦点解析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变更与索赔是极为常见的法律现象。由于项目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设计图纸调整、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均可能导致原合同内容的变更。当这些变更未被及时协商或书面确认时,极易引发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纠纷。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和管理规范化程度提升,工程变更索赔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工程变更索赔的关键环节与法律适用要点。

案情背景:从设计优化到费用争议

某大型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于2021年启动,由A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合同总价为1.8亿元人民币,工期为18个月。合同明确约定:工程范围以施工图为准,任何设计变更需经发包方书面批准并签署变更协议后方可实施。项目进行至第9个月时,因城市规划调整,原设计方案中的一段桥梁结构需向西迁移约30米,并增加一座临时便桥以保障交通通行。该变更由监理单位提出,经设计院出具变更图纸后报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口头同意变更,但未及时签署正式的工程变更通知单,也未签订补充协议。

A公司在接到变更指令后立即组织施工,投入额外人工、机械及材料费用共计约470万元。施工完成后,向发包方提交了索赔申请,要求补偿因变更产生的全部成本。然而,发包方以“未完成书面变更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双方矛盾激化,最终进入仲裁程序。

核心争议:口头变更是否构成有效合同变更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在缺乏书面变更文件的情况下,发包方的口头同意是否足以构成有效的合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该条并未强制要求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成立变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无书面证据,一旦发生争议,举证难度极大。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了以下事实:首先,监理单位发出的变更指令具有权威性;其次,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图纸已实际用于施工;再次,承包方按变更要求组织施工并保留了完整的施工日志、材料采购记录、人员调配表等原始凭证。上述证据表明,变更行为已经实际履行,且发包方在明知情况下未提出异议,属于默示认可。

证据链构建:如何证明变更已实际执行

在工程索赔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直接决定胜败。本案中,承包方成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第一,提供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单》(虽未加盖公章,但有签字和日期);第二,提交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图纸及签收记录;第三,提供施工日志中关于变更部位施工时间、工序安排的详细记录;第四,列出新增材料采购发票、租赁设备结算单及人工工资发放明细;第五,附上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直观展示变更前后对比。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发包方辩称“未签署正式变更协议”,但其在变更实施期间多次派员到场检查,未对施工方案提出反对意见,且在后续结算中未对相关费用提出质疑,这种沉默行为被法院认定为默认接受变更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交易习惯时,才能视为意思表示。

法律适用:变更索赔的合法性基础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0.4条明确规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同时,第11.2条指出,承包人应在变更发生后14日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否则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本案中,承包方在变更实施后第12天即提交了书面索赔申请,完全符合程序要求。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承包人主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变更确实发生并导致费用增加。”该条款为承包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法院最终认定,发包方虽未签署正式变更文件,但其行为已构成对变更事实的追认,且变更确属发包方主导,因此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部分索赔请求

经仲裁庭审理,综合全案证据,裁决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因工程变更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415万元,占索赔总额的88%。未获支持的部分主要涉及部分间接损失及利润主张,因缺乏充分计算依据且超出合同约定赔偿范围,不予采纳。同时,仲裁机构强调,建设各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重大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纠纷升级。

实务启示:加强变更管理与风险防控

本案例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了重要警示。首先,任何工程变更都应通过正式流程办理,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图纸确认、补充协议签署等环节,杜绝“先干后补”的做法。其次,承包方应建立完善的变更台账制度,对每项变更做到“事前有备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归档”。第三,发包方在面对变更请求时,不应仅依赖口头沟通,而应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及时出具书面确认文件,防止后期被动。

此外,建议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的处理机制,如变更审批时限、费用评估方式、争议解决路径等,提升合同可执行性。对于跨区域、跨专业合作的项目,更应引入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参与变更评审,确保公正性与合规性。

延伸思考:数字化管理助力变更追踪

随着BIM技术、智慧工地系统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工程变更管理正逐步实现数字化、可视化。通过搭建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所有变更请求、审批流程、施工记录、费用数据均可实时同步,形成闭环管理。例如,某省级重点项目采用基于云平台的变更管理系统后,变更处理效率提升60%,争议发生率下降近一半。

未来,工程变更索赔将不再依赖“谁有证据谁赢”的传统模式,而是转向“过程留痕、全程可溯”的智能管理模式。这不仅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也为行业监管、审计核查提供了有力支撑。企业应积极拥抱技术变革,将合规管理嵌入日常运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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