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法律定性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广泛应用于设备采购、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等多个领域。其核心特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特定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约定期间内支付租金,期满后可选择留购、续租或归还租赁物。然而,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租赁物在使用期间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相关法律责任如何界定,成为司法实践中亟需厘清的问题。尤其当租赁物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瑕疵或操作不当等情形时,受害人向谁主张赔偿权利,成为各方争议的焦点。
租赁物致害责任的法律基础与归责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了因产品缺陷导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机制,同时在第735条至第748条中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系统规定。在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情形下,首先应明确的是:该损害是否属于“产品责任”范畴?若租赁物本身存在设计、制造或警示缺陷,则可能构成产品责任;若损害源于承租人使用不当或操作失误,则可能涉及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判断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查明损害发生的原因以及各方是否存在过错。
出租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传统观念中,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往往被误认为是事故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但依据《民法典》第740条的规定,出租人仅负有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且在租赁期间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责任。除非出租人明知租赁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予以出租,否则一般不应对第三人的损害承担直接责任。例如,某物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一辆重型货车,因刹车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路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缺陷系制造商生产所致,出租人未参与车辆选型和检验,亦无证据证明其知晓该缺陷,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作为实际使用人,责任不可回避
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者,依法应当对租赁物的安全使用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744条,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租赁物,并承担使用过程中的风险。一旦租赁物因承租人操作不当、疏于维护或违反安全规范而引发第三方损害,承租人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某建筑公司租赁一台塔吊用于工地施工,因操作员无证上岗且未进行日常检查,导致吊臂坠落伤及附近行人。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通常会认定承租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构成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
出卖人(制造商)的责任边界与追偿路径
若租赁物的损害源于制造缺陷或设计缺陷,出卖人(即制造商)则可能成为首要责任人。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融资租赁模式下,虽然出租人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但实际出卖人仍是制造商。因此,受害第三人有权直接向制造商索赔。同时,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据《民法典》第1203条关于追偿权的规定,向制造商行使追偿权。这种“先赔后追”的机制,有助于实现责任链条的合理分配,避免让无辜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背负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保险机制在风险分担中的关键作用
为有效防范租赁物致害带来的巨额赔偿风险,融资租赁各方普遍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常见的险种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财产综合险、机器损坏险等。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投保相关保险,以覆盖因使用租赁物产生的第三方损害风险。一旦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依据保单条款先行赔付,从而减轻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财务压力。值得注意的是,若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了“因承租人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此时责任仍需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此,保险条款的审查与投保安排,成为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合同约定在责任划分中的决定性影响
融资租赁合同不仅是资金往来关系的载体,更是风险分配的法律工具。在合同中,各方可通过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管理责任、使用规范、维修义务、保险投保主体及事故处理流程,预先设定责任边界。例如,部分合同会特别注明:“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物使用期间对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此类条款在符合《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但若条款显失公平,或出租人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仍可能被认定无效。因此,合同文本的严谨性与公平性,直接影响纠纷发生后的责任判定。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分析
近年来,多地法院已就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致害问题作出多起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如北京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承租人租赁一台高空作业平台,因升降装置失控导致工人坠落受伤。法院认定:出租人未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虽非直接使用人,但作为出租方负有基本安全保障义务,遂判决其承担20%的补充责任;承租人因未组织培训、违规操作,承担60%责任;制造商因未设置限位保护装置,承担20%责任。该判决体现了“责任共担、过错匹配”的裁判思路,也反映出司法机关对多方主体角色的精准识别。
行业合规建议与风险防控策略
为降低租赁物致害引发的法律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建立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在签约前应对租赁物来源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产品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其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须定期维护设备、接受安全培训,并投保足额责任险;再次,建议设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高危设备实施定期巡检;最后,建立应急响应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固定证据、协调保险理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扩大。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可有效防范潜在的法律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