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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租赁服务还是金融服务

时间:2025-12-11 点击:0

融资租赁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融资租赁是一种兼具租赁与金融属性的综合性交易模式,其核心在于通过设备或资产的长期使用,实现资金的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形式。这一模式打破了传统租赁仅限于使用权转移的局限,引入了融资功能,使承租人在不拥有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并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步偿还本金和利息。从法律结构上看,融资租赁涉及三方主体——出租人、承租人与出卖人,形成“三方协议”关系,构成一个完整的交易链条。其典型特征包括:租赁物特定化、租赁期限较长(通常超过一年)、租金总额接近或等于租赁物价值、承租人承担大部分风险与收益等。这些特征共同决定了融资租赁在性质上的复杂性,使其难以被简单归类为纯粹的租赁服务或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作为租赁服务的体现

从形式上看,融资租赁明显具有租赁服务的本质属性。首先,其交易标的物是实物资产,如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医疗设备、飞机船舶等,这些资产的使用是承租人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次,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维护责任及返还义务,这些条款与传统租赁高度一致。例如,在工业制造领域,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取数控机床,用于生产线运营,其使用目的与直接租赁并无二致。此外,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规定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物的日常保养、保险和维修,这与租赁服务中承租人对使用资产的责任划分完全吻合。从会计处理角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如果满足“实质上转移了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条件,融资租赁应按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而非金融负债。这种会计分类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租赁服务的属性,尤其在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体现出典型的租赁特征。

融资租赁作为金融服务的本质属性

尽管融资租赁具备租赁的形式要素,但其核心功能更接近于金融服务。从资金流动角度看,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种融资手段。出租人通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购入承租人指定的资产,再将该资产以租赁方式提供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则通过支付远高于市场租金的费用来覆盖资金成本与利润。这种安排使得融资租赁在经济实质上类似于一种分期付款的贷款,只不过将“贷款”包装成“租赁”。例如,某企业在购置一台价值500万元的生产线时,若采用融资租赁,可能只需支付首付款100万元,剩余400万元分36期支付,每期金额包含本金、利息及服务费。这种还款结构与银行贷款极为相似,且实际利率往往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此外,融资租赁公司普遍具备金融牌照或经银保监会审批,其业务受到《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金融监管法规的约束,要求资本充足率、风险准备金、集中度管理等指标符合金融机构标准。这表明,融资租赁在运营机制、风险控制、监管框架方面均与金融服务高度趋同。

司法实践中的双重认定趋势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融资租赁性质的争议持续存在,法院判决呈现出“双重认定”的趋势。部分判例认为,只要租赁物真实存在、权属清晰、可独立使用,且租金设定合理,即便存在较高的融资成分,仍应认定为租赁合同。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终797号判决中指出:“融资租赁合同虽有融资功能,但只要具备真实的租赁物,且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符合租赁关系特征,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然而,也有大量判决倾向于将其视为金融借款合同。特别是在“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形下,法院会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价值远低于融资金额、租金显著高于市场水平等问题。一旦发现租赁物仅为名义存在或无法独立使用,法院可能直接认定该合同实质为民间借贷,适用相关借贷法律规范。这种司法判断标准的灵活性,反映出融资租赁在法律定性上的模糊地带,也说明其既非纯粹租赁,亦非单一金融行为,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复合型交易。

监管政策的演变与行业定位

近年来,我国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调整,进一步凸显其金融服务属性。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要求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单一客户融资余额、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等提出限制性要求。该办法还特别强调,不得以“虚假租赁物”或“循环租赁”等方式变相发放贷款。这一系列举措表明,监管部门已不再将融资租赁简单视为一般租赁服务,而是将其视为具有信贷功能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部分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实行备案制管理,其业务开展须接受金融风险评估与动态监测。此外,随着“去通道”“防风险”政策推进,监管机构对“空壳公司”“虚假租赁”“嵌套融资”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行业回归本源。这些监管动向不仅强化了融资租赁的金融属性,也促使行业从“重规模扩张”转向“重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

市场应用中的多元角色与功能融合

在实际商业运作中,融资租赁的角色远超单一服务类型,呈现出多重功能融合的特点。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租赁是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工具。由于其无需抵押、审批流程相对灵活,许多缺乏信用记录或不动产的企业可通过融资租赁获取生产所需设备。对于大型企业,融资租赁则常被用作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财务工具。通过售后回租模式,企业可将闲置资产出售并立即租回,实现短期现金流注入,同时保持资产使用效率。此外,融资租赁还广泛应用于跨境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项目等领域。例如,航空公司通过融资租赁购买飞机,可避免一次性大额支出;光伏电站运营商通过融资租赁获取组件,降低初始投资压力。这些应用场景表明,融资租赁不仅是租赁或金融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整合资源、优化资本配置、提升资产流动性的重要制度设计。其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其难以被单一类别所概括,而是横跨租赁、金融、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的交叉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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