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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只有两方

时间:2025-12-11 点击:0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与法律框架

融资租赁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广泛应用于设备采购、企业融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定义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要素:三方主体——出租人、承租人与出卖人。然而,在实践中,部分融资租赁合同仅涉及出租人与承租人两方,即“仅有两方”的融资租赁合同,这种模式在特定场景下具有现实可行性与法律适配性。

两方融资租赁合同的典型表现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两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表现为由出租人直接采购并交付租赁物给承租人,不通过第三方出卖人介入。例如,某金融机构作为出租人,利用自有资金或信贷资源购入生产设备,并将该设备出租给企业客户(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及所有权归属等条款。此类合同省略了出卖人环节,简化了交易结构,提高了融资效率。尤其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但供应链复杂度较低的背景下,两方模式更易于快速落地,减少审批流程和法律风险。

两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尽管《民法典》未明确排除两方融资租赁合同的合法性,但其立法本意仍以“三方交易结构”为基础。因此,判断两方合同是否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法律审查。根据司法实践,若出租人能够证明其真实履行了租赁物采购行为,且租赁物权属清晰、交付完成,即使无独立出卖人参与,法院亦可认可该合同的融资租赁性质。关键在于合同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本质特征:标的物特定化、租赁期间内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租金覆盖成本与合理利润。只要这些要件齐备,即便仅有两方,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两方模式下的风险控制机制

在缺乏出卖人参与的情况下,两方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租赁物的真实性、价值评估及后续处置能力上。为降低风险,出租人通常会采取多重风控措施。首先,要求承租人提供充分的资产证明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确保租赁物确有市场价值;其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租赁物进行价值鉴定,防止虚高估值;再次,设定合理的保证金制度与违约责任条款,增强履约约束力。此外,部分机构还会通过动产抵押登记、车辆识别码备案等方式强化对租赁物的控制权,确保在承租人违约时可依法取回设备。

两方融资租赁在行业中的应用案例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两方融资租赁模式在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医疗设备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以某新能源车企为例,其通过与银行合作,采用两方融资租赁模式向经销商提供电动货车。银行作为出租人直接购买车辆并出租给经销商,无需经过传统整车制造商的中间环节。该模式不仅缩短了资金到账周期,还减少了多方协调带来的沟通成本。类似地,在医疗领域,大型医院采购高端影像设备时,常采用两方融资租赁方式,由金融机构出资购置后出租给医院,实现设备更新与现金流管理的双重目标。

两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对比优势

相较于传统的三方融资租赁合同,两方模式在效率、灵活性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首先,省去出卖人环节意味着合同谈判周期缩短,审批流程简化,有利于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其次,因无第三方介入,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与潜在纠纷。再者,两方合同在税务处理上更为便捷,如增值税发票开具、进项税抵扣等环节可直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完成,避免跨主体开票带来的合规风险。对于追求高效融资的企业而言,两方模式无疑是一种更具吸引力的解决方案。

两方融资租赁的合规边界与监管关注

尽管两方融资租赁合同具备法律基础与实践合理性,但在监管层面仍需警惕“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风险。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租赁业务应具备真实的租赁物、完整的交易链条及合理的租金结构。若出租人未实际购买租赁物,或租赁物仅为虚构资产,即使合同形式上仅有两方,也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发放贷款,从而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因此,企业在设计两方合同时,必须确保交易实质符合融资租赁的法定标准,避免触碰监管红线。

未来发展趋势与创新空间

随着金融科技的深入融合,两方融资租赁合同正朝着智能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借助区块链技术,租赁物的采购记录、交付凭证、权属变更等信息可实现全程可追溯,提升合同透明度。同时,基于大数据建模的信用评估系统,使出租人能够在无出卖人参与的前提下,精准判断承租人还款能力。此外,部分平台开始探索“平台型两方租赁”模式,即由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核心主体,整合上下游资源,构建闭环生态体系,进一步拓展两方合同的应用边界。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技术手段的成熟,两方融资租赁有望在更多细分市场中实现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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