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首页 >> 典型案例 >> 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融资租赁合同(4)

时间:2025-12-11 点击:0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与法律属性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实现融资目的的特殊合同类型,其核心特征在于“融物”与“融资”的双重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定义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传统租赁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仅提供设备使用权,而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实质上承担了设备采购、资金垫付等融资职能。这种合同形态广泛应用于大型机械设备、飞机、船舶、医疗设备及工业生产线等领域,成为企业获取资产的重要融资工具。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构成要素

一份完整的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多个关键条款,确保各方权利义务明确。首先是租赁物的明确约定,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交付时间与地点等,必须具体可识别,避免因标的物模糊引发争议。其次是租金条款,涵盖租金总额、支付周期(如按月、按季)、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利率计算方式及迟延利息的设定。此外,合同还需规定租赁期限,一般为3至10年,视设备使用寿命与企业财务安排而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基础信息也需完整填写,作为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的依据。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所有权归属,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除非另有约定。

融资租赁中的三方关系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普通双方法律关系,其本质是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交易结构,即出租人、承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联动机制。在此模式下,承租人自主选择设备供应商及型号,出租人基于承租人的选择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完成设备采购后将设备交付承租人使用。这一设计有效降低了承租人对设备选型的风险,同时使出租人获得稳定的租金回报预期。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合同名义上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但实际设备交付与质量责任仍由出卖人直接承担。若设备存在瑕疵或无法正常运行,承租人有权向出卖人主张权利,而非直接追究出租人责任。因此,合同中常设“出卖人保证条款”与“索赔权转移条款”,以厘清各方责任边界。

租金支付与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防范

租金支付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义务之一,一旦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即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甚至在严重违约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收回租赁物。然而,出租人并非可以随意收回设备,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书面催告、给予合理宽限期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外,合同中应设置明确的违约金标准,避免过高或过低导致司法调整。对于承租人而言,若因市场波动、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租金,可尝试通过协商变更支付计划、延长租期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缓解压力。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亦推出“租金减免”“展期支持”等柔性政策,以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租赁物的保险、维修与损耗责任分配

在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保险责任通常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为设备投保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理赔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租金或修复设备。关于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理,原则上由承租人负责,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若设备因非承租人原因出现故障,且该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承租人可要求出卖人履行保修义务。对于设备自然损耗,如磨损、老化等,属于正常经营风险,不构成违约。但若因承租人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损失。合同中建议明确“维护手册”“保养周期”“事故报告流程”等内容,形成可执行的操作指引。

租赁期满后的处置方案与法律选择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面临三种主要处理方式:一是留购,即以象征性价格(如人民币1元)购买租赁物,取得所有权;二是续租,双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重新签订合同;三是返还,承租人将设备交还出租人,出租人自行处置。其中,“留购”最为常见,尤其适用于设备仍有使用价值的企业。此时,合同中应提前约定留购价款、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税费分担方式。若承租人选择返还,出租人需评估设备残值,并决定是否进行拍卖、转租或报废处理。在此过程中,若设备已严重贬值或无法使用,出租人可能面临资产减值风险,因此建议在合同中设置“残值担保条款”或要求承租人提供回购承诺,降低金融风险。

融资租赁合同的合规审查与备案管理

随着金融监管趋严,融资租赁合同的合规性日益受到关注。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融资租赁公司需对每笔合同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承租人资质真实、租赁物真实存在、资金用途合法。合同文本应符合监管机构发布的示范文本格式,不得含有“保底收益”“刚性兑付”等违规条款。对于涉及境外设备进口的合同,还需遵守海关、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报关手续及跨境支付备案。部分地区要求融资租赁合同在地方金融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备案,上传合同扫描件、付款凭证、发票等材料,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未履行备案义务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质疑,影响诉讼执行。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常见争议点与应对策略

实践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多集中于租金拖欠、设备质量问题、所有权归属争议及合同解除争议。例如,当承租人主张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鉴定意见作为证据;若出租人擅自收回设备,承租人可提起排除妨害之诉或要求赔偿损失。针对“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争议,法院会综合考察合同条款、资金流向、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变相放贷行为。为防范此类风险,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融资性质”表述,强调租赁物的存在与独立价值,并保留完整的采购凭证、交付记录及验收文件。同时,可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租赁物进行公允估值,增强合同可信度。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微信/WhatsApp:+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