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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后能否进行再婚手续

时间:2025-08-21 点击:2
  一、   离婚证丢失后能进行再婚手续,但想再婚,可以先补办离婚证之后再结婚。   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凡能律所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   再婚夫妻婚内财产按照如下步骤公证:   1.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三、   再婚登记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川凡能律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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