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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侵权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什么是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或产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实施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旦出现上述行为,且未获得合法授权,即构成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的判定不仅依赖于技术特征的比对,还需结合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说明书解释以及相关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专利侵权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成为企业竞争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法律风险。

专利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类型包括:制造侵权、使用侵权、销售侵权、许诺销售侵权以及进口侵权。其中,制造侵权是最典型的侵权行为,指企业在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与专利技术相同或等同的产品。使用侵权则体现在企业将专利技术应用于自身生产流程或设备中,即使不对外销售,也可能构成侵权。销售侵权通常发生在电商平台、实体商店或批发渠道中,销售方明知商品侵犯他人专利仍予以出售,即便其并非制造商,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许诺销售是指在公开场合(如展会、网站宣传)承诺出售专利产品,即使尚未实际交付,也构成侵权行为。此外,进口侵权也日益突出,一些企业通过海外代工或跨境采购方式引进专利产品,若未审查专利状态,极易触碰法律红线。

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如果某一技术特征被替换或省略,则不构成侵权。而等同原则则允许在技术特征实质相同但表达方式不同情况下,仍可认定为侵权。例如,一项专利描述“金属支架”,而被诉产品使用“合金框架”,虽用词不同,但功能、作用和效果基本一致,可能被认定为等同侵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院在适用等同原则时日趋谨慎,强调必须满足“手段、功能、效果”三方面基本相同,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想到该替代方案。此外,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存在,也为被告提供了抗辩路径,若能证明涉案专利本身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可从根本上否定侵权成立的基础。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旦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停止侵害是首要措施,法院通常会判令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侵权产品。赔偿损失则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或专利许可费合理倍数确定。在难以计算具体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判决赔偿金额,目前最高可达500万元人民币。此外,对于故意侵权或重复侵权行为,法院还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成本。行政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调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在某些情形下,若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假冒专利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罪名,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

企业如何防范专利侵权风险

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全链条中应建立完善的专利风险管理机制。首先,在产品研发初期,应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与分析,避免“踩雷”已有专利。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WIPO数据库、商业专利分析平台等工具获取国内外专利信息,评估技术自由度。其次,建立内部专利预警机制,定期对核心产品线开展专利侵权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设计方案。第三,加强供应链管理,对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原材料进行专利合规审查,防止上游侵权传导至自身。第四,重视专利布局,主动申请核心技术专利,形成防御性专利组合,增强谈判筹码。第五,签署知识产权协议,在合作开发、委托加工、技术转让等场景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权属不清引发纠纷。最后,对于已知侵权风险较高的产品,可考虑购买专利保险,转移潜在赔偿风险。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证据收集策略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的充分性直接决定案件走向。原告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拥有有效的专利权,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同时,需举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如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发票、物流信息等。对于技术比对部分,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增强权威性。被告则可通过提交现有技术证据、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第三方许可协议等方式进行抗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数据取证日益重要,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商平台后台数据等均可作为关键证据。因此,企业应规范内部文档管理,保留完整的研发日志、会议纪要、测试报告,确保在争议发生时能够快速调取有效证据。

跨国专利侵权的复杂性与应对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专利侵权问题愈发复杂。由于各国专利法律体系、审查标准、执法力度存在差异,同一技术可能在某国受保护而在另一国不受保护。企业在出口产品前,必须针对目标市场进行专利尽职调查,了解当地专利状况。例如,美国采用“先申请制”并设有专利丛林现象,中国企业常因未提前布局而陷入诉讼;欧洲则注重专利的地域性保护,需分别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申请。此外,国际仲裁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也为跨国专利纠纷提供了新路径。企业可借助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等国际机制实现全球专利布局。面对海外诉讼,建议聘请具有跨境经验的律师团队,制定针对性的应诉策略,避免因文化差异或法律理解偏差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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