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首页 >> 新闻资讯 >> 婚姻家庭

虚报结婚年龄婚姻怎么处理

时间:2025-08-21 点击:1
  一、   虚报结婚年龄婚姻的处理如下:   结婚登记虚报年龄违法。报假年龄的行为,并不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的规定相抵触,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凡能律所提醒您,虚报年龄结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   无效。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   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按照这个条件的要求,男女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只一方自愿。实行男女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是我国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法定结婚的首要条件。   2.结婚必须男女方均达到结婚年龄。   3.结婚必须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结合。我国民法典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这就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们。所以,结婚的双方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不允许违反甚至破坏一夫一妻制。 四川凡能律所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