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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时间:2025-08-21 点击:1
  一、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   没结婚小孩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孩子父母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情况证明。   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可以去父母任一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如果是上户口到孩子父亲一方,需要孩子和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   领结婚证可以不迁户口。法律未规定结婚了户口就一定要迁入男方或者女方家,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自主决定。   凡能律所提醒您,《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的户口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四川凡能律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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