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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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侵权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专利侵权的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享有专利权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侵犯了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独占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专利侵权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一是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二是未经许可实施了专利技术;三是行为具有生产经营目的。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核心标准。

专利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涵盖从制造、使用到销售、进口等多个环节。最常见的侵权形式包括:擅自制造专利产品,例如在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批量生产与专利技术相同或等同的产品;使用专利方法进行生产或加工,即便未直接制造产品,但若使用了受专利保护的方法,仍可能构成侵权;许诺销售或销售侵权产品,即在电商平台、展会或商业宣传中公开表示愿意出售含有专利技术的产品;进口专利产品,特别是通过跨境电商或外贸渠道将国外生产的专利产品引入国内市场;此外,还存在“等同侵权”现象,即虽然产品或方法在文字表述上不完全一致,但实质上实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也应认定为侵权。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产品仅包含部分专利技术,只要该部分技术是实现专利功能的关键所在,也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如果某项技术方案缺少一个关键特征,则不构成侵权。而等同原则则允许在技术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即使文字表述不同,也可认定为侵权。例如,将“金属材质”替换为“合金材料”,若二者在强度、耐腐蚀性等方面无实质性差异,法院可能认定为等同替代。近年来,随着技术复杂性的提升,法院在适用等同原则时趋于谨慎,强调“非显而易见性”和“技术本质的一致性”,避免过度扩张专利权范围。同时,专利权人还需证明其专利的有效性、权利要求的清晰性以及被诉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策略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初步举证责任,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年费缴纳凭证等证明专利权合法有效。此外,还需提交被诉侵权产品的实物、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网页截图、交易凭证等证据,以证明被告存在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对于技术比对,原告通常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分析被诉产品与专利技术之间的异同点。被告则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从而否定专利权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关联性至关重要。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机制,保留研发日志、设计图纸、样品照片、合同协议等原始资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快速响应并形成有力证据链。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赔偿机制

一旦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侵权方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专利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数额通常依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法定赔偿确定。现行《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专利类型、侵权情节等因素,在1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酌情判决赔偿金额。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额可达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1至5倍。行政责任方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可达违法所得五倍)。在极端情况下,如伪造专利文件、假冒专利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构成假冒专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的预防与企业合规建议

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专利侵权风险。首先,应在产品研发阶段开展专利检索与分析,评估是否存在与现有专利冲突的可能性,避免“踩雷”。其次,建立专利布局战略,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核心技术,形成专利池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再次,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对专利法律的认知水平,防止无意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在对外合作中,应签署保密协议(NDA)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技术成果的权属关系。此外,定期进行专利侵权预警监测,利用大数据平台跟踪竞争对手的专利动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对于已上市产品,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主动挑战对方专利的稳定性,降低自身侵权风险。通过系统化、前瞻性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规避法律风险。

跨国专利侵权的特殊挑战与应对策略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专利侵权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各国专利制度、法律体系和司法标准存在差异,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专利诉讼的风险显著上升。例如,美国的“337调查”机制可针对进口商品发起侵权调查,导致产品被禁止进入市场;欧盟则实行统一专利保护制度,一旦某国法院认定侵权,可能影响整个区域的销售。因此,企业在出海前应进行全面的专利布局,优先在目标市场申请专利,确保技术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应关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相关规则,善用PCT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扩大全球保护范围。面对海外诉讼,企业可借助专业的国际律所团队,制定应诉策略,包括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反诉对方侵权、寻求和解谈判等方式。此外,参与行业联盟或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有助于降低专利壁垒,实现技术共享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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