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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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举证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什么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正确判断。

商标侵权举证的重要性

在商标维权过程中,举证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由于商标权属于无形财产权,其权利状态和侵权事实往往难以直观呈现,因此必须通过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权利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的发生。如果权利人无法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即使存在侵权事实,法院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驳回诉讼请求。因此,系统性地收集、固定和提交证据,是确保商标维权成功的基础。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侵权行为形式多样、传播迅速,及时取证尤为重要。

商标权属证据的收集与提交

在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前,权利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拥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权。这包括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续展、变更、转让等相关文件。若商标为驰名商标,还需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此外,对于国际注册商标,应提供马德里体系下的注册证明及中国国家阶段的确认文件。这些权属证据需清晰、完整,且能够明确指向被诉侵权标识所对应的注册商标信息,以便法院准确认定权利基础。

侵权行为证据的固定方式

侵权行为的证据通常包括实物证据、电子数据和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如被控侵权商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可通过公证购买、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获取。电子数据则涵盖电商平台页面截图、社交媒体宣传内容、网站网页快照、搜索引擎结果页、广告投放记录等。值得注意的是,电子证据易被篡改,因此建议采用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第三方公证平台(如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等方式进行固化。例如,在淘宝、京东等平台发现侵权商品时,应立即通过“公证处+购物”模式完成购买并保存订单详情、物流信息及商品实物照片,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混淆可能性的证明路径

商标侵权的核心要件之一是“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为此,权利人可从多个角度证明混淆的可能性。一是比对商标的视觉、听觉、含义等方面是否相似,尤其是核心部分是否一致;二是分析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是否相同或类似,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界定;三是提供市场调查报告、消费者问卷、媒体评价等辅助材料,证明实际消费者已产生误认。例如,某知名饮料品牌发现某小厂商在其产品瓶身上使用高度近似的图案和字体,且在广告中强调“口感更佳”,虽未直接使用注册商标,但足以引发消费者误以为两者存在关联,此时可通过对比图示、消费者访谈记录等强化混淆可能性的论证。

侵权商品来源与规模的证据支持

为评估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及确定赔偿金额,权利人需尽可能掌握侵权商品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销售数量及利润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协查,调取侵权方的工商登记信息、纳税记录、银行流水;通过电商平台后台数据(如店铺销量、浏览量、评论数)提取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联系下游经销商或零售商获取进货凭证和交易记录。若侵权行为涉及网络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等新型营销模式,还应保存主播口播内容、直播回放视频、打赏记录等,以全面反映侵权行为的传播范围与商业影响力。

公证取证与司法鉴定的应用

公证取证是商标侵权案件中最常见且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据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采信。在进行公证时,应选择有资质的公证处,并确保整个取证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公证人员在场、全程录像、封存物证等。对于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如商标设计风格的相似度、商品包装的视觉冲击力等,还可申请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有助于法院科学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从而提升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证据链构建的关键要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单一证据往往不足以支撑全部主张,必须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一个典型的证据链应包含:权利基础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侵权行为证据(如购买记录、网页截图)、混淆可能性证据(如对比图、消费者反馈)、损害后果证据(如销售额下降报告、广告投入损失),以及合理费用支出凭证(如律师费发票、公证费票据)。所有证据之间应逻辑严密、相互印证,形成闭环。例如,某品牌发现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宣传“全新升级版”产品,文中使用与该品牌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图形,同时附有购买链接。此时,权利人应将商标注册证、公众号文章截图、购买链接页面、支付记录、收货凭证、公证文书等一并提交,构成强有力的证据组合。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审查

随着数字化进程加快,电子证据已成为商标侵权举证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法院对电子证据的采纳标准日益严格,要求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真实性指证据未被篡改、未被删除,可通过原始载体提取、哈希值校验等方式验证;合法性要求取证手段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得采用非法侵入、窃取等手段;关联性则强调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直接联系。例如,仅截取一段模糊不清的网页图片,无法证明其内容真实存在;而通过可信时间戳平台生成的带有时间标记的网页快照,则更容易被法院认可。因此,在采集电子证据时,应优先选择权威、合规的第三方工具,并保留原始操作日志。

律师协助下的举证策略优化

面对复杂的商标侵权案件,权利人往往需要专业律师团队介入,制定科学的举证策略。律师可根据案件特点,指导客户分阶段收集证据:初期重点锁定侵权线索,中期完成关键证据固定,后期补充完善辅助材料。同时,律师能精准识别法院关注的核心争议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证据材料。例如,在涉及“恶意抢注”情形下,律师可调取申请人过往注册行为记录,证明其主观故意;在跨境侵权案件中,可协调境外合作律所获取当地销售数据与市场反馈。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不仅能提高证据质量,还能显著缩短诉讼周期,增强胜诉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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