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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侵权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专利权侵权的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专利权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从而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核心在于“未经许可”与“实施专利技术”。构成专利权侵权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存在合法有效的专利权;二是被控侵权行为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三是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四是行为具备营利性或生产经营目的。其中,专利权的有效性是前提,若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超过保护期,则不构成侵权。

专利权侵权的常见表现形式

在实践中,专利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集中在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及进口等环节。制造侵权是最典型的形态,即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批量生产与专利技术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使用侵权多见于工业生产中,例如某工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已获专利的生产设备或工艺流程,即便未进行生产销售,仍可能构成侵权。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则更为普遍,尤其在电商平台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展示并出售涉嫌侵权商品,即使未实际发货,只要作出销售意思表示,就可能构成“许诺销售”侵权。此外,进口侵权也日益突出,一些企业从国外进口含有专利技术的产品,绕开国内专利保护体系,造成专利权人利益受损。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融合趋势加强,部分企业通过“等同替换”或“局部改进”方式规避专利保护,看似未完全复制专利内容,实则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此类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专利权侵权的判断标准: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专利权侵权,主要依据“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例如,一项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可调节高度的办公椅,包括支撑架、座椅板、升降气压杆和旋转底座”,若被控产品缺少“升降气压杆”这一关键部件,则不构成侵权。而等同原则则适用于技术特征虽有差异,但实质功能相同、效果相近、实现手段相似的情形。例如,原专利使用“金属弹簧”作为缓冲装置,而被控产品采用“弹性橡胶块”实现相同缓冲功能,尽管材料不同,但因功能、效果、手段基本一致,法院可能认定构成等同侵权。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等同原则的适用应防止“扩大解释”,避免过度扩张专利权边界,确保公平竞争秩序。

专利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据类型

在专利权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专利权人需首先证明其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并提供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副本等文件。其次,专利权人须证明被控侵权行为的存在及其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对应关系。这通常需要提交产品实物、技术图纸、说明书、检测报告、市场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证据。对于技术比对,往往需要借助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以增强证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被控侵权方则可提出抗辩,如专利权无效、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先用权、合法来源等。例如,若被告能证明其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独立研发并使用该技术,可援引“先用权”抗辩;若所涉技术属于现有技术范畴,亦可主张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进而否定专利有效性。证据链的完整性和逻辑严密性,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

专利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一旦被认定构成专利权侵权,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其中,赔偿金额的确定是实践中的难点。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赔偿数额可以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法定赔偿额来计算。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数企业难以准确提供财务数据,法院常采用“法定赔偿”方式,设定赔偿上限为500万元。此外,为遏制恶意侵权行为,新修订的《专利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按实际损失或获利的1至5倍确定赔偿数额。在程序上,专利权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向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调解、行政执法。部分地方知识产权局设有快速维权通道,可在数周内完成案件处理,有效提升维权效率。同时,针对跨国侵权行为,还可通过国际仲裁、跨境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专利权侵权的预防策略与企业合规建议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建立完善的专利风险防控机制,避免陷入侵权纠纷。首要举措是开展专利检索与分析,在产品研发、生产、上市前进行全面的专利自由实施(FTO)调查,识别潜在侵权风险。企业可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专利布局分析,评估自身技术是否涉及他人专利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发人员进行专利意识培训,规范技术文档归档与保密措施。在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专利声明或尽职调查报告,确保外购零部件不侵犯第三方专利。对于合作开发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使用权限,避免权属不清引发争议。此外,企业可主动申请专利,形成自有专利池,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构建“防御+进攻”双重策略,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布局的转变,从根本上降低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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