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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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专利侵权行为的是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什么是专利权及其法律保护意义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意味着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其中,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具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则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权的存在不仅激励创新,还为技术创新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发明人能够通过技术成果获得合理回报。

专利侵权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若干法律要件。首先,被控侵权行为必须涉及一项有效且处于保护期内的专利。若专利已过期、被宣告无效或未缴纳年费导致失效,则不构成侵权。其次,被诉行为需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即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这一判断通常采用“全面覆盖原则”,即只要被控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即便存在非本质差异,也可能构成侵权。此外,行为人实施该技术须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且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即使行为人不知情,只要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常见的专利侵权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以及为上述行为提供专用设备或零部件等。例如,某企业生产一款智能穿戴设备,其内部芯片的算法结构与他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即便该企业声称独立研发,也极有可能构成制造侵权。又如,一家公司采购含有侵权技术的零部件用于组装成品并对外销售,虽未直接制造核心专利技术,但因其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间接利用,同样属于侵权范畴。此外,将带有专利技术的产品在电商平台公开标价展示,即使尚未完成交易,也构成“许诺销售”侵权。这些行为无论是否盈利,均可能触发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行政查处。

等同侵权与字面侵权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分为字面侵权与等同侵权两种类型。字面侵权是指被控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文字表述完全一致,技术特征一一对应,无任何替换或调整。这类侵权认定相对明确,证据链清晰。而等同侵权则更为复杂,指的是虽然被控技术未完全复制专利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但在功能、方式、效果上基本相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实现替换。例如,某专利描述使用“不锈钢螺丝”固定部件,而被告使用“高强度铝合金螺栓”实现相同连接功能,尽管材料不同,但若两者在强度、耐腐蚀性及安装方式上无实质差异,法院可能认定为等同侵权。我国司法实践近年来逐步采纳“三要素判断法”:手段相同、功能相同、效果相同,以避免过度扩张专利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中的合法抗辩事由

并非所有技术相似的行为都构成侵权,专利权人亦需面对合法抗辩。常见的抗辩理由包括先用权、临时过境、科研实验、药品专利链接豁免等。先用权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实施或做好实施准备的技术,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不受专利权限制。例如,某企业在某项发明专利申请前已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生产线,即便之后该发明被授权,企业仍可继续使用原有工艺。科研实验豁免允许学术机构在非商业目的下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研究,前提是不用于商业化推广。此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下,仿制药企业在提交上市申请时若声明其产品不侵犯原研药专利,也可在特定条件下免除侵权责任。这些例外情形体现了专利制度在鼓励创新与促进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一旦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行为人将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三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专利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可依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专利许可费合理倍数确定,最高可达法定上限。在举证困难情况下,法院可酌定赔偿额,且可支持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费。行政责任方面,知识产权局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尤其针对大规模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此外,海关部门也可依职权扣留涉嫌侵权货物,防止其进入市场流通。

如何有效防范专利侵权风险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专利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规避侵权隐患。首先,在产品研发阶段应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分析,尤其是对目标市场的相关专利布局进行尽职调查,避免“无意侵权”。其次,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研发记录、技术文档归档流程,确保技术来源合法可追溯。再次,对于引进外部技术或合作开发项目,应要求对方提供专利权属证明,并在合同中明确侵权责任归属。同时,企业可通过购买专利保险、申请专利无效宣告等方式分散风险。此外,积极申请自身核心技术的专利,形成防御性专利组合,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竞争力。在跨国经营中,还需关注不同国家的专利法差异,制定针对性的合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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