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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在先权利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权利

商标注册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某一主体基于其在先使用、合法享有或依法取得的权益,对他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的一种法律保障机制。这一概念是商标法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表明,在商标注册流程中,若存在他人已合法享有的在先权利,任何后续的注册申请都可能被驳回或宣告无效。

在先权利的类型与范围

在先权利的范畴广泛,不仅包括传统的商标权,还涵盖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等。例如,某企业长期使用某一品牌名称并已在市场中形成良好声誉,即便未注册为商标,其“在先使用”行为仍可构成在先权利;再如,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肖像被他人擅自用于商品包装或广告宣传,该人物有权依据人格权主张权利。此外,如果某企业在特定地域内长期使用某一商号,并具备一定影响力,该商号也可成为在先权利的基础。这些权利虽非商标权,但在商标注册环节中,一旦与他人申请的商标产生冲突,均可能构成阻碍注册的理由。

在先使用如何构成在先权利

在先使用是构成在先权利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只要某一主体在他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且该使用行为已使相关公众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即构成“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这种情况下,即使未注册商标,使用者仍可依法主张权利,阻止他人抢注。值得注意的是,“有一定影响”并非要求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而是在特定区域内通过持续使用和宣传,建立起一定的市场识别度。例如,一家地方性餐饮企业在本地长期使用“老张记”作为招牌,尽管未注册,但若其在该地区消费者中具有较高辨识度,即可构成在先权利。

在先权利的主张程序与法律救济

当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权利相冲突时,权利人可通过多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最常见的路径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即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通常为3个月)提交异议申请,说明对方商标侵犯了自身的在先权利。若异议成立,该商标将不予注册。若商标已获准注册,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在此过程中,权利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先使用、持续经营、市场影响力及他人恶意抢注的意图。例如,通过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电商平台销售记录等方式,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在先权利与抢注行为的识别

在商标实践中,恶意抢注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市场主体利用信息不对称,抢先注册他人已有知名度的品牌标识。这类行为往往伴随着明显的“搭便车”意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判断是否构成抢注,关键在于考察申请人是否明知或应知该标识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注册。例如,某知名博主的个人品牌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商品商标,且无合理使用理由,极易被认定为恶意抢注。此时,原权利人可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等条款,主张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先权利保护的现实挑战

尽管法律框架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主张在先权利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举证难度大。许多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缺乏系统性的品牌管理意识,未能保留完整的使用证据,导致在维权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明。其次,跨区域维权成本高,尤其是涉及多个省市的案件,需要协调不同地区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资源。再者,部分法院对“有一定影响”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导致裁判结果存在差异。此外,部分申请人利用境外注册、多类别注册等方式规避监管,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复杂性。因此,提前布局、规范使用、及时注册已成为企业保护自身在先权利的关键策略。

如何有效维护商标在先权利

为有效防范侵权风险并强化在先权利保护,建议权利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完善的商标使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照片、销售发票、广告投放记录、网站页面截图、社交媒体推广内容等;二是尽早完成商标注册,尤其是核心品牌标识、企业名称、域名等关键要素,实现“注册先行”;三是加强品牌监测,利用专业工具定期扫描市场,发现潜在的侵权或抢注行为;四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一旦发现侵权线索,立即启动异议、无效宣告或诉讼程序;五是注重品牌文化建设,通过持续投入提升品牌公信力与社会认知度,增强在先权利的说服力。

在先权利与商标审查制度的关系

在先权利制度是商标审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会主动检索是否存在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形,包括已注册商标、在先申请的商标以及各类在先权利信息。若发现冲突,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或修改申请内容。这一机制体现了“公平竞争”与“防止混淆”的立法初衷。同时,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商标审查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能够更高效地识别潜在的权利冲突,从而提高审查质量与效率,减少权利纠纷的发生。

国际视角下的在先权利保护

在国际层面,许多国家和地区也设有类似的在先权利保护机制。例如,《巴黎公约》明确规定成员国应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亦倡导各国建立统一的在先权利数据库,促进跨国商标保护协作。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推进,海外商标注册日益频繁,必须重视在目标市场的在先权利状况,避免因忽视当地法律规则而导致权利丧失或遭遇诉讼风险。同时,应充分利用马德里体系等国际注册机制,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品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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