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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如何侵权

时间:2025-12-11 点击:0

专利侵权的法律定义与基本构成

专利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从而侵犯了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独占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专利侵权的核心在于“未经许可”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行为结合,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的常见表现形式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包括:生产与专利技术相同或等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方法相同或等同的技术流程;在产品上使用与专利外观设计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图案、形状或装饰;擅自将专利技术用于广告宣传或技术推广,构成“许诺销售”;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仿制专利产品的商品,即使未在中国境内实际销售,也可能构成侵权;企业内部研发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进行产品开发,若未取得授权,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此外,一些企业在产品说明书、官网介绍中夸大技术功能,暗示使用了某项专利技术,而实际上并未获得授权,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等同侵权与全面覆盖原则的应用

在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时,法院通常采用“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侵权”两种判断标准。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缺少任何一个必要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然而,当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虽未完全照搬专利权利要求,但其技术效果、手段、功能和用途与专利技术实质相同,即构成“等同替换”,则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例如,一项专利保护“通过加热使金属材料发生相变”,而被告产品采用微波辐射实现类似相变效果,尽管手段不同,但若经鉴定两者在技术原理和最终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便可能被判定为等同侵权。这种判断依赖于技术专家的评估和司法解释的运用,是专利诉讼中的关键争议点。

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原告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证明其享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并且被告的行为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这通常包括提交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年费缴纳凭证等文件,以证明专利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原告还需提供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的具体信息,如产品图片、技术文档、销售记录、网页截图等。被告则可提出抗辩,例如专利无效、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子数据取证的发展,电商平台交易记录、社交媒体发布内容、企业内部研发日志、电子邮件往来等均可作为重要证据。特别是对于跨境侵权案件,海关扣押记录、物流信息、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也常被用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一旦被认定为专利侵权,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同时,还应赔偿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可依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法院酌定的金额确定。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法院还可判令侵权人支付惩罚性赔偿。此外,行政机关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依职权对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重大民生领域的专利侵权,司法机关还可能采取财产保全、行为禁令等强制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如何避免专利侵权风险

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应建立系统的专利风险防控机制。首先,在立项前开展专利检索与分析,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情况,避免“撞车”研发。其次,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定期监控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动态,及时识别潜在侵权风险。第三,对核心技术和产品进行专利布局,形成防御性专利组合,提升自身谈判筹码。第四,加强员工知识产权培训,明确研发人员在技术选型、文档撰写、成果汇报中的合规要求。第五,对外合作或技术引进时,务必进行专利尽职调查,确保技术来源合法,签署书面授权协议。最后,建议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统筹管理专利申请、维护、维权及风险应对工作,从源头降低侵权可能性。

跨区域与跨国专利侵权的特殊挑战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专利侵权问题日益呈现跨区域、跨国界的特征。同一技术方案可能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分别获得专利保护,而侵权行为也可能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例如,一家中国企业在海外销售产品,若该产品落入当地已注册专利的保护范围,即便在中国未构成侵权,仍可能面临境外诉讼。此时,企业需了解目标市场的专利制度、司法实践和执法力度。部分国家如美国实行“先申请原则”并设有“专利丛林”现象,专利诉讼成本高、周期长;而欧洲则强调专利的统一性,可通过欧洲专利局(EPO)申请单一专利。企业在出海前应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必要时借助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进行全球布局,或委托境外律所进行合规审查,以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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