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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商标侵权

时间:2025-12-11 点击:0

最高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与实践指引

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品牌价值的核心载体,其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健全。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标准、裁判尺度以及司法解释的发布,直接影响着全国各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统一性与权威性。近年来,最高法通过发布多个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及指导性文件,逐步构建起一套系统化、精细化的商标侵权认定框架,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行为预期,也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界定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情形。最高法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综合考虑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商标的显著性、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以及被告主观过错等因素。其中,“混淆可能性”是核心判断标准,即是否容易导致一般消费者误认为商品来源具有关联性。这一标准在最高法发布的多起典型案例中得到反复强调,如“五粮液”诉“五粮春”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尽管两商标名称相近,但因商品类别、包装设计、消费群体存在明显差异,未造成市场混淆,不构成侵权。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适用标准

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最高法在《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立了“按需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原则。这意味着只有在案件确有必要时,法院才会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且该认定仅在本案中有效。同时,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并非无限制,必须满足“误导公众”或“损害驰名商标声誉”的条件。例如,在“华为”诉某手机配件厂商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在非同类商品上使用“HUAWEI”字样,虽未直接使用完整商标,但结合宣传语、产品外观及销售渠道,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联想,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因此判定侵权成立。

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新形态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商标侵权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最高法在《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网络平台经营者若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其平台实施商标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关键词广告投放、域名抢注、社交平台虚假宣传等新型侵权形式也被纳入审查范围。在“腾讯诉某电商公司关键词侵权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在搜索引擎中购买“微信”“QQ”等关键词用于推广其非授权软件,构成对腾讯公司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即使未直接展示商标,仍构成商标性使用,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

2019年《商标法》修订后,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法随即出台配套司法解释,细化了适用条件。根据规定,只有在侵权行为具有恶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方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可为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1至5倍。在“小米科技诉某家电企业仿冒案”中,法院查明被告长期模仿小米品牌包装、广告语及销售策略,主观恶意明显,且涉案金额巨大,最终判决赔偿金达3000万元,其中包含1000万元惩罚性赔偿,体现了司法对恶意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的强化

最高法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同机制建设。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裁决执行联动。多地法院已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实行联合执法、同步调查。例如,在“茅台酒假酒产业链案”中,公安、市场监管与法院三方联动,从源头打击制假窝点,全链条追责,有效遏制了区域性、规模化侵权行为。

商标维权中的举证责任与证据规则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权利人往往面临举证难的问题。最高法通过《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于被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事实,原告只需提供初步证据即可,如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等;随后,被告需就其使用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反证。同时,法院可依职权调取电子数据、电商平台后台记录、物流信息等,提升证据获取效率。在“李宁”诉某运动鞋品牌案中,法院调取了被告在天猫、京东平台的销售数据及用户评价,发现其在商品标题中多次使用“李宁同款”等误导性描述,最终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国际视野下的商标保护趋势与本土实践

在全球化背景下,最高法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耐克诉某跨境电商平台侵权案”中,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认定被告在海外站点使用“NIKE”商标进行促销,即便服务器位于境外,只要其目标客户为中国消费者,即构成对中国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这一判例体现了中国司法对“属地管辖”原则的坚定贯彻,也向全球市场主体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规避中国法律的行为均不会被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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