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销售商标侵权?
销售商标侵权是指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或在商品、包装、广告宣传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从而误导消费者、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构成商标侵权。而当这种行为发生在销售环节时,即属于典型的销售商标侵权。
销售商标侵权的常见表现形式
销售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例如,某商家在电商平台或实体店铺中售卖标有“Nike”、“Adidas”、“Apple”等知名品牌的服装、电子产品、鞋类等商品,但这些商品并非由品牌方生产或授权生产,其包装、标签、防伪码等均存在明显瑕疵,却仍以正品价格出售。此外,一些商家通过修改原品牌商品的外包装、更换标签、伪造序列号等方式,使假冒商品在外观上与正品极为相似,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的识别难度。
另一种形式是“搭便车”式销售,即在商品名称、描述、图片中使用与知名品牌相近的词汇或图形,如将“华为”写成“华威”,或将“小米”图标略作变形后用于自家产品,意图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与知名品牌存在关联。这类行为虽未直接复制完整商标,但已构成对商标显著特征的模仿,同样可能触发法律风险。
销售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
销售商标侵权行为不仅违反《商标法》,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犯知识产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为“明知”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销售者将面临刑事追责。
除了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是销售侵权商品的重要法律后果。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权人需赔偿商标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赔偿额;在特殊情况下,法院还可酌情判决最高500万元的赔偿。此外,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商品及专用工具、消除影响等救济措施,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也通常由侵权方承担。
如何识别并防范销售商标侵权风险
对于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或个人而言,防范销售商标侵权风险至关重要。首先,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审核机制,确保所购商品来源合法、具备正规授权文件。在采购过程中,务必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商标授权书、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避免从无证小作坊或不明渠道进货。
其次,加强对商品包装和标识的审查。即使商品本身为正品,若在销售过程中自行更换标签、重新包装或添加误导性文字,也可能构成侵权。因此,企业应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严禁未经授权的修改行为。同时,利用技术手段辅助识别,如通过二维码扫描验证真伪、比对官方防伪系统等,提升辨别能力。
对于电商平台卖家,平台规则往往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明确要求。例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均设有知识产权投诉机制,一旦收到权利人举报,涉事商品将被下架,账户可能被限制甚至封禁。因此,及时关注平台政策更新,主动规避高风险关键词和图片,是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策略。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明知”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明知”是判断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所谓“明知”,指销售者主观上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虽然“明知”不等于“故意”,但在多数判例中,只要销售者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或交易常识,就可能被推定为“应当知道”。例如,某商品售价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或包装粗糙、缺乏防伪标识,销售者仍大量进货并销售,法院通常会据此认定其“明知”。
此外,如果销售者曾因类似侵权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再次销售同类商品,更易被认定为具有主观恶意。因此,即使销售者声称“不知情”,也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否则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如何构建合规销售体系
为从根本上杜绝销售商标侵权风险,企业应建立系统化的合规管理体系。首先,设立专门的法务或知识产权部门,定期开展商标法律培训,提升员工对侵权行为的识别能力。其次,引入第三方知识产权核查服务,对重点商品进行合法性评估,尤其是涉及知名品牌、高价值产品线的销售项目。
同时,建议企业与品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争取获得正式授权代理资格,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货源,从根本上规避侵权隐患。对于自有品牌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前完成商标注册,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布局,避免在推广过程中无意侵犯他人权利。
在数字化时代,企业还应重视网络宣传中的视觉元素管理。广告图、详情页文案、短视频内容等均需经过知识产权合规审查,防止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近似图案作为营销素材。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合规审计,确保整体运营链条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