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情是什么行为类型
时间:2025-08-21 点击:1
一、
婚前隐瞒病情是欺骗行为,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婚前隐瞒病情一般退彩礼的。
凡能律所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
一方隐瞒婚前重大疾病,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赔偿,不属于离婚赔偿的条件之一。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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