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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病情是什么行为类型

时间:2025-08-21 点击:1
  一、   婚前隐瞒病情是欺骗行为,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婚前隐瞒病情一般退彩礼的。   凡能律所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   一方隐瞒婚前重大疾病,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赔偿,不属于离婚赔偿的条件之一。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四川凡能律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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