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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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索赔的全过程支持

时间:2025-11-28 点击:2

国际工程索赔的法律背景与行业挑战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工程项目的规模与复杂性持续攀升。从基础设施建设到能源开发,跨国承包商、设计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合作日益紧密。然而,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工期延误、成本超支、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等风险因素。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工程索赔成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根据《FIDIC合同条件》《NEC合同条款》以及各国法律体系的实践,索赔不仅是经济补偿的途径,更是维护履约公平性与合同执行力的关键机制。然而,由于语言差异、法律体系冲突、证据标准不一,国际工程索赔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程序复杂、仲裁周期长等现实挑战。因此,专业律所介入并提供全过程支持,已成为项目风险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案件背景:某海外铁路建设项目中的索赔启动

本案涉及一家中国大型建筑企业承建的非洲某国高速铁路项目。该项目采用FIDIC 1999年银皮书(EPC/Turnkey Contract)作为合同基础,合同金额达3.8亿美元。项目开工后,因当地政局动荡、政府审批延迟、关键材料进口受阻及极端气候影响,实际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原定24个月的工期已延长至36个月,且累计产生额外支出超过7,500万美元。承包商依据合同第20条“索赔”条款,向业主提出正式索赔申请,要求延长工期并获得费用补偿。然而,业主以“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善”为由拒绝赔偿,并反诉承包商违约。在此关键时刻,客户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索赔策略制定。

前期评估与证据收集:构建索赔基础

律所接到委托后,立即组建由国际工程律师、造价工程师、项目管理专家组成的跨学科团队。第一阶段工作聚焦于对索赔事件的合法性与可支持性进行系统评估。通过调阅项目日志、会议纪要、邮件往来、监理报告、气象数据、海关文件等原始资料,确认工期延误并非完全由承包商责任造成。例如,2022年4月,当地政府发布临时禁运令,导致关键轨道钢轨无法按时入境;同年7月,连续暴雨引发山体滑坡,迫使施工现场停工近45天。这些事件均符合合同中“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的定义。同时,我们对所有损失进行了量化分析,包括人工窝工费、设备闲置费、分包商索赔转嫁、融资成本增加等,形成完整的费用明细清单。该阶段成果为后续谈判与仲裁奠定坚实事实基础。

索赔文件编制与提交:精准表达法律主张

根据国际通行的索赔流程,律所协助客户起草了符合《FIDIC合同条件》第20.1条要求的正式索赔通知。文件严格遵循“事件发生—影响评估—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索赔请求”的逻辑结构,逐项列明每一项索赔事项的时间节点、依据条款、证明材料编号及金额。特别强调了“及时通知”原则的重要性——尽管部分延误未在28天内完成全部通知,但通过补充说明其“合理延迟”事由(如通信中断),并引用合同第20.3条关于“延期通知”的例外规定,成功争取到仲裁庭的认可。此外,我们采用国际通用的索赔报告模板(如AIA、ICE格式),确保文件在语言表达、格式规范、证据链完整方面达到国际标准。最终,该份索赔报告被提交至项目争议解决委员会(Dispute Resolution Board, DRB)并进入正式仲裁程序。

争议解决机制运用:从协商到仲裁的多阶段推进

在提交索赔后,律所推动多方参与的协商程序。我们代表客户与业主方开展多轮谈判,期间提交详尽的损失分析报告,并邀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评估意见。尽管初期双方分歧较大,但在引入独立技术顾问后,部分争议点逐步达成共识。当协商陷入僵局时,我们依法启动仲裁程序,选择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在整个仲裁进程中,律所主导准备仲裁答辩状、质证材料、专家证言及交叉询问计划。针对业主提出的“承包商未采取合理减损措施”等抗辩,我们提交了完整的应急响应记录、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及监理单位的书面评价,证明承包商已尽最大努力控制损失。同时,我们还成功申请临时仲裁裁决(Interim Award),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专家支持与证据强化:提升仲裁胜算

为增强索赔的可信度,律所聘请多位国际知名工程经济学专家、时间线分析专家及地质灾害评估师,分别就工期延误成因、成本核算模型、气候事件关联性等关键问题出具独立意见书。这些专家在听证会上接受质询,其专业立场得到仲裁庭高度认可。特别是在“工期压缩合理性”问题上,专家通过建立基于关键路径法(CPM)的项目进度模型,清晰展示原计划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偏差,排除了承包商主观拖延的可能性。此外,我们还利用区块链技术存证平台对电子证据进行哈希固化,确保所有往来邮件、审批流程、签收记录具备不可篡改性,极大提升了证据效力。

最终结果与长期合规建议

经过长达18个月的仲裁审理,仲裁庭最终裁定:承认承包商提出的12项工期延长请求,其中8项获得全额支持;费用索赔总额核定为6,200万美元,占原请求额的82.7%。该裁决不仅实现了客户的经济损失弥补,更确立了在类似项目中“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延误”的认定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律所借此机会为客户建立了“国际工程索赔管理数据库”,涵盖合同条款索引、典型索赔案例、证据归档模板及风险预警机制,助力企业未来项目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专业法律服务在复杂国际工程交易中的核心价值——不仅是争议的终结者,更是风险治理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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