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婚姻继承中的法律挑战与管辖权困境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境婚姻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在海外登记结婚,或在不同法域中生活、工作甚至定居。这种跨国家、跨文化、跨法律体系的婚姻关系,在带来情感联结的同时,也衍生出复杂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在继承领域。当一方配偶去世,遗产分配成为焦点,而涉及多国法律制度时,如何确定管辖权便成为首当其冲的难题。这不仅关系到财产分割的合法性,更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当事人因对国际私法规则缺乏了解,导致遗产处理陷入僵局,甚至引发跨国诉讼。
管辖权确立的基本法律框架
在跨境继承案件中,管辖权的确定通常遵循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相关国家的国内立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若被继承人无经常居所地,则适用其国籍国法律。这一规定为我国法院在处理跨境继承纠纷时提供了明确指引。然而,实践中往往存在“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争议——例如,一方虽长期居住在国外,但户籍仍在中国,是否构成“经常居所地”?又如,夫妻双方在不同国家拥有房产,如何判断哪一地与被继承人有“最密切联系”?这些细节问题常成为争议焦点。
案例背景:一对中英跨国夫妇的遗产纷争
某律所曾代理一起典型的跨境婚姻继承案。当事人张先生为中国籍,妻子李女士为英国籍,两人于2010年在伦敦登记结婚,并在英国共同生活十余年。张先生父母早亡,名下留有一套位于上海的房产,另有部分银行存款及股票投资。2022年,张先生在英国突发疾病去世,未留下遗嘱。其子女(中国籍)主张继承全部遗产,而李女士则依据英国法律提出继承要求,并向英国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令。与此同时,中国亲属向上海某法院提起确认继承权诉讼。该案迅速演变为中英两国司法机关的管辖权博弈。
管辖权冲突的实质: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的双重分歧
本案的核心矛盾在于:英国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去世时经常居所地为英国,应适用英国法律;而中国法院则强调该房产位于中国,且被继承人具有中国国籍,应由中国法律调整继承关系。此外,英国法律允许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且不区分直系血亲与旁系亲属,而中国《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法定继承顺序严格依血亲关系排列,配偶与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两种法律体系下的结果截然不同,直接导致了对同一遗产的不同处理方式。若不及时厘清管辖权归属,可能导致重复诉讼、判决冲突甚至执行困难。
国际条约与司法协助机制的应用
为解决此类跨境继承管辖冲突,我国与多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包括《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海牙取证公约)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安排》等。在本案中,律师团队通过申请海牙认证,将英国法院出具的遗产管理令文件进行认证,并提交至中国法院作为参考证据。同时,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三条,请求法院审查英国法院管辖的正当性。尽管我国尚未加入《联合国国际遗产继承公约》,但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被继承人实际生活地、财产所在地、国籍等因素,评估是否存在“合理管辖”基础。
关键证据与事实梳理的重要性
在确定管辖权的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至关重要。本案中,律师团队调取了张先生在英国的纳税记录、水电账单、医疗保险注册信息、银行账户使用情况等,证明其自2012年起即以英国为经常居所地。同时,上海房产仅用于度假性质,未实际居住,且无长期租赁或管理行为。这些材料有效支持了英国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主张。另一方面,针对中国法院的立案请求,律师亦提交了张先生的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其生前在中国的社交活动记录,用以说明其与中国仍有实质性联系。双轨并进的策略使案件在多国法律框架下获得相对平衡的处理路径。
跨境继承案件中律师的角色与专业价值
面对复杂的管辖权问题,专业律师的作用不可替代。他们不仅需要精通国际私法、比较法与国内法,还需具备跨语言沟通能力、国际文书处理经验以及对各国司法实践的深入理解。在本案中,律师团队通过协调中英两地公证机构、申请临时禁令防止资产转移、推动调解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李女士取得英国境内动产及不动产,中国境内的房产由张先生子女按法定继承份额继承。该方案既尊重了英国法律程序,也保障了中国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冗长的跨国诉讼。
未来趋势:建立统一的跨境继承管辖标准
随着数字身份、远程办公与全球资产配置的普及,跨境婚姻继承案件将呈上升趋势。目前各国在继承管辖权上的标准仍存在差异,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一些国际组织正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跨国继承法律框架,例如欧盟《继承条例》(EU Regulation on Succession)已实现成员国间继承法律的统一适用。我国虽暂未采纳类似模式,但已有学者呼吁完善涉外继承管辖规则,探索建立“以意思自治为主、以最密切联系为辅”的混合管辖体系。在此背景下,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需提前介入,帮助客户规划婚前协议、遗嘱安排与资产布局,从根本上规避管辖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