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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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取证法律途径

时间:2025-11-28 点击:2

境外取证的法律背景与现实需求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之间的纠纷也逐渐呈现出跨境化、复杂化的特征。在涉及国际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侵权、股权争议或不正当竞争等案件中,关键证据往往存在于境外,如海外银行账户记录、外国公司内部邮件、境外服务器数据或外籍证人陈述。然而,由于各国司法体系、法律制度及证据规则存在差异,如何合法、高效地获取境外证据,成为律师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须面对的核心难题。在此背景下,探索符合中国法律框架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境外取证法律途径,不仅关乎案件胜败,更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实质保障。

我国法律对境外取证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该条款为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对于境外形成的证据,当事人需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证明材料,方能作为定案依据。这意味着,未经法定程序确认的境外证据,即便真实有效,也可能因形式瑕疵而被排除。因此,依法完成证据的公证与认证,是启动境外取证程序的前提条件。

通过外交途径申请境外取证的实践路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政府之间有关民事或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我国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如与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签署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这些条约明确允许缔约国之间相互请求协助调查取证。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第10条中规定,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协助调取证据,包括询问证人、调取文件、勘验物证等。实践中,律所通常以委托人名义向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提交正式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具案件基本信息、证据清单及所需取证方式说明。该请求经由外交部转交对方国家中央机关后,由其指定执行机构开展具体取证工作。尽管该途径具有法律效力高、程序规范的优点,但耗时较长,一般需数月至一年不等,且受制于对方国家的配合程度。

通过国际仲裁机制实现境外取证的灵活选择

在涉外商事仲裁案件中,仲裁庭拥有更大的取证自主权。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CIETAC Rules),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当事人赴境外取证,并可签发调查令或命令要求境外第三方提供资料。例如,在某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中,我所代理的客户需获取被告在印度尼西亚的生产记录,通过提交仲裁申请并获得仲裁庭批准后,我们向印尼当地律师发出授权委托函,由其在当地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账册。此类方式突破了传统司法协助的繁琐流程,灵活性强,取证周期显著缩短,尤其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证据保全。

利用公证认证制度强化境外证据的法律效力

对于已从境外获取的证据材料,必须严格遵循“公证+认证”双重要求。首先,证据形成地的公证处需对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公证;其次,该公证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再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以一起涉及马来西亚股东分红争议的案件为例,我所团队在获取马来西亚公司董事会决议文件后,立即安排当地公证员办理公证,并由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随后提交至中国驻吉隆坡总领事馆完成领事认证。整个流程历时近两个月,但最终该证据被法院采信,成为支持我方主张的关键依据。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家已加入《海牙公约》,实行“海牙认证”(Apostille),可简化认证环节,节省时间和成本。

借助技术手段辅助境外取证的创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取证在跨境案件中愈发重要。针对存储于境外云服务器、社交平台或加密通讯工具中的信息,律师可通过合法合规的技术手段进行远程取证。例如,在一起涉及境外黑客攻击的网络侵权案中,我所采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对从境外服务器抓取的日志数据进行固定,并通过时间戳与哈希值验证其不可篡改性。同时,结合《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确保电子证据具备法律效力。此外,部分国家允许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境外证人进行远程询问,我所曾成功组织一场由美国律师协助的线上证人询问,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公证机构封存,极大提升了取证效率。

境外取证中的风险防范与专业协作

境外取证过程中潜藏诸多法律与操作风险。例如,某些国家对外国机构介入本地司法程序持高度警惕态度,可能拒绝协助;个别地区存在证据销毁、数据屏蔽或行政干预现象。为此,律所必须建立跨区域协作网络,与境外合作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数据安全专家保持紧密联系。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先评估、再行动”的原则,对目标国家的法律环境、取证可行性及潜在障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同时,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国内法律法规,确保取证行为不侵犯公民隐私或构成违法数据跨境传输。

典型案例:跨境知识产权侵权案中的多维取证策略

在我所代理的一起知名化妆品品牌海外仿冒案中,客户发现其注册商标在东南亚多个市场被恶意抢注并大规模生产销售。为固定侵权证据,我们采取“三步走”取证策略:第一,通过委托泰国当地律师调取电商平台销售记录及物流信息;第二,向越南海关申请扣押侵权产品样品,并取得查封笔录;第三,通过国际仲裁程序,申请仲裁庭指令被申请人披露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采购合同与财务流水。所有证据均按要求完成公证与认证,最终在仲裁裁决中获得全面支持。该案的成功,充分体现了综合运用外交协助、仲裁机制与技术取证手段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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