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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继承中的遗嘱执行程序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继承中的遗嘱执行程序:法律挑战与实务应对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跨国婚姻、海外定居、跨境投资等现象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跨境继承案件也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当被继承人拥有位于不同国家的不动产、银行账户或股权资产时,其遗产分配不仅涉及复杂的国际私法问题,更对遗嘱执行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律所近年来承办多起跨境继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将以真实案例为基础,深入剖析跨境继承中遗嘱执行的核心流程、关键难点及应对策略,为面临类似困境的家庭提供专业参考。

遗嘱效力认定:跨越国界的法律冲突

在跨境继承中,首要问题是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各国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规定差异显著。例如,中国法律要求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而部分欧美国家允许见证遗嘱或公证遗嘱。若遗嘱未符合某一国家的法定形式,可能被认定无效。在某一起涉及中美双籍居民的继承案中,当事人在国内立有自书遗嘱,但其在美国持有房产且未另行订立符合美国法律要求的遗嘱文件,导致美国法院拒绝承认该遗嘱效力。此类情形凸显了跨法域遗嘱效力认定的复杂性,必须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海牙遗嘱认证公约》以及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进行综合判断。

管辖权确定:谁来主导遗嘱执行

跨境继承往往牵涉多个司法管辖区,如何确定哪个国家法院拥有管辖权成为关键。根据《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法律公约》及各国冲突法原则,通常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或国籍国作为判断依据。在本所处理的一起英国籍老人在中国去世的案件中,其遗产包括上海一套房产、伦敦一处公寓及若干海外股票账户。尽管其户籍在英国,但长期居住于中国,且主要财产位于中国,经律师团队提交证据材料,最终由中国法院确认对遗产管理具有管辖权。这一裁定为后续遗嘱执行奠定了基础,避免了多国诉讼并行带来的混乱与成本浪费。

遗嘱认证与公证程序:打通国际法律通道

在确定管辖权后,遗嘱需经过正式的认证程序才能在境外生效。中国内地实行“领事认证”制度,即由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对公证文书进行认证,再由目标国家使领馆进行二次认证。对于一些未与中国签订互免认证协定的国家,该流程可能长达数月。在另一起涉及德国与香港双重遗产的案件中,当事人通过本所协助,提前准备完整遗嘱文本、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并协调德国驻沪总领事馆完成认证,最终在60天内完成全部手续。此过程强调专业律师对国际公证规则的熟悉程度,以及与境外机构的高效沟通能力。

遗产清点与评估:跨区域资产识别难题

跨境遗产往往分散于不同国家的金融机构、登记系统中,难以全面掌握。本所曾代理一例客户父亲在加拿大去世,名下资产包括温哥华房产、瑞士银行账户及新加坡信托基金。由于信息不透明,初期仅能确认部分资产。通过启动国际律师协作机制,我们向加拿大税务部门申请遗产查询令,联系瑞士银行获取账户明细,并通过新加坡律师调取信托受益人记录,最终完成近30项资产的清单整理。该过程揭示了遗产清点不仅是技术活,更是法律调查与跨境数据调取能力的体现。

税务合规与遗产税筹划:隐藏在程序背后的重头戏

遗嘱执行不仅仅是财产转移,还涉及巨额跨境税务义务。例如,美国对非居民外国人持有的全球资产征收遗产税,税率高达40%;而中国虽暂无开征遗产税的计划,但在赠与、继承环节仍存在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负担。在某起涉及日本籍母亲在中国去世的案件中,其子女因未及时申报海外存款,被中国税务机关追缴滞纳金及罚款。为此,本所团队在遗嘱执行初期即引入税务顾问,制定分阶段纳税方案,利用税收抵免政策降低整体税负,确保遗产顺利过渡。

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解决与调解机制

跨境继承常伴随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尤其在文化背景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在一次涉及印尼籍外祖母与美国籍孙子女的继承纠纷中,双方对房产处置意见分歧严重。本所采用国际调解机制,邀请中立第三方调解员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孙子女保留房产并支付合理补偿款,同时设立家族信托用于未来教育资金安排。这种非对抗性解决方案既维护了家庭关系,又保障了遗产公平分配,体现了现代遗嘱执行中“程序正义”与“情感关怀”的平衡。

数字化工具赋能遗嘱执行:效率提升的新路径

随着区块链、电子公证、云端档案管理等技术的发展,遗嘱执行正迈向智能化。本所已建立跨境遗产管理数字平台,实现遗嘱存证、资产追踪、税务计算、文书流转全流程线上化。在最近一例涉及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遗产的案件中,通过该平台,所有参与方可在加密环境下实时查看进度,签署电子文件,大幅缩短审批周期。这标志着遗嘱执行从传统“人工驱动”向“科技协同”转型,为全球化时代下的法律服务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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