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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继承中的遗产税规避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继承中的遗产税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家庭在不同国家拥有资产,跨境继承已成为高净值人群不可回避的现实议题。无论是海外房产、境外银行存款,还是跨国公司股权,这些资产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面临复杂的税务挑战。尤其在遗产税方面,各国税率差异巨大,征税机制各不相同,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巨额税负。以美国为例,其联邦遗产税起征点为1361万美元(2024年数据),超过部分税率高达40%;而英国虽无全国性遗产税,但对非居民继承人征收高额印花税与资本利得税。中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但随着税制改革推进,未来不排除相关立法可能。因此,提前规划跨境遗产税务策略,已成为财富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跨境继承中遗产税的核心风险点

在跨境继承场景下,遗产税风险主要集中在“居民身份判定”、“资产所在地法律适用”以及“双重征税”三大维度。首先,许多国家采用“居民原则”征税,即只要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在该国具有税务居民身份,其全球资产均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例如,若一名中国籍人士长期居住于加拿大并取得枫叶卡,则其去世后,加拿大税务部门有权对其全球遗产征税。其次,资产所在国的法律优先适用,即使遗嘱在本国订立,若不动产位于德国或日本,仍需遵守当地继承法和税务规定。最后,双重征税问题尤为棘手——当两个以上国家同时主张征税权时,继承人可能面临重复缴税。尽管多数国家通过税收协定避免重复征税,但协定覆盖范围有限,且执行过程复杂,极易引发争议。

律所实战案例:利用信托结构实现税务优化

本所曾代理一位新加坡籍企业家王先生,其名下持有中国上海一套价值8000万元人民币的住宅、美国加州一处房产及瑞士银行账户内约500万美元存款。王先生计划将资产传予其子女,但担心因遗产税导致财富大幅缩水。经分析,我们为其设计了一套“境外家族信托+受益人隔离”的架构。具体方案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可撤销信托(Revocable Trust),将全部海外资产转移至该信托名下,由王先生担任受托人,子女为受益人。由于信托设立地不征收遗产税,且资产未直接归属于个人,有效规避了美国、中国及新加坡的遗产税潜在义务。同时,通过设定“不可撤销信托”条款,确保资产在王先生身故后自动进入信托管理,避免继承程序中的繁琐公证与法院审查。该方案成功帮助客户节省预估税负逾1200万元人民币。

合理运用税收协定与居所规则

在跨境遗产安排中,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是降低税负的关键手段。例如,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税收协定明确规定,若被继承人去世时在新加坡无住所或惯常居所,则其在中国境内不动产的继承不构成新加坡征税对象。我所曾协助一位定居香港的华侨女士,在其父亲去世后,通过提供完整的户籍证明、居住记录及纳税凭证,向新加坡税务局申请豁免遗产税申报。最终,新加坡方面确认其父生前未在该国建立税务居所,从而免除征税责任。此外,居所规则的应用也至关重要。若能证明被继承人在某国仅短期停留,无实质生活联系,即便其在该国拥有房产,也可能不被认定为税务居民。此类证据链的构建,往往需要律师、会计师与第三方机构协同配合。

遗嘱规划与资产配置的前瞻性布局

有效的遗产税规避并非事后的补救措施,而是贯穿于整个财富管理周期的战略安排。我们建议客户在资产积累阶段即启动遗产规划,包括定期评估资产分布、明确继承意愿、建立合法遗嘱,并适时进行资产重组。例如,将部分高增值资产以赠与方式提前转移给子女,利用各国年度赠与免税额度(如美国每年可赠与1.7万美元免税额度)逐步减少应税遗产总额。同时,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Life Insurance Trust),将人寿保单赔付金额纳入信托管理,避免其被计入遗产总额。此类工具组合使用,既能实现财富平稳过渡,又能最大限度控制税务成本。

专业团队协作保障方案合法性与可持续性

跨境遗产税务规划涉及多国法律、税法及国际私法,任何疏漏都可能引发后续纠纷。我所始终坚持“法律+税务+跨境金融”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组建由执业律师、注册税务师、国际财务顾问组成的跨领域团队,确保每一项安排既符合目标国法律规定,又具备实际操作可行性。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联合国示范公约》关于跨国继承的指引,参考欧盟《继承条例》(Succession Regulation)等国际标准,确保文件格式、公证程序、跨境送达等环节合规。所有信托协议均经过多轮模拟审计与税务测算,确保在不同政策环境变化下仍具韧性。

动态调整机制应对政策变动风险

全球遗产税政策处于持续演变之中。近年来,欧盟推动“统一遗产税框架”,多个国家已开始强化对跨境资产的透明度监管。我国亦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研究,未来可能引入财产登记共享机制。我所建立了“政策监测系统”,实时跟踪各国税制变化,定期为客户更新风险预警报告。一旦发现某国出台新的遗产税征管措施,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调整信托结构、变更资产持有主体或重新分配受益权等方式,确保整体架构不受冲击。这种主动防御机制,使客户的遗产传承计划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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