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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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中的智能合约争议

时间:2025-11-28 点击:2

智能合约的兴起与法律挑战

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普及,智能合约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正逐步改变传统合同执行方式。智能合约是一种基于代码自动执行、不可篡改且透明度高的数字化协议,广泛应用于金融交易、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确权等领域。然而,这种技术革新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在国际仲裁实践中,当智能合约因技术缺陷、条款歧义或执行异常引发争议时,传统法律框架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尤其是在跨国交易中,不同司法管辖区对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认定存在显著差异,导致争议解决机制面临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律所近年来处理的多起国际仲裁案件表明,智能合约不仅涉及技术实现问题,更深层地触及合同法、证据规则、管辖权确立等多重法律议题。

典型案例:跨境数字资产交易中的智能合约纠纷

某国际知名投资机构与一家新兴区块链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典型的智能合约争议。双方通过以太坊平台签署了一份用于代币发行与分配的智能合约,约定在特定条件达成后,自动向投资者发放相应数量的代币。然而,在触发条件达成后,系统未能按预期执行,部分投资者未收到应得代币,引发大规模索赔。投资者主张该合约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要求赔偿损失;而对方则辩称智能合约仅是技术代码,不具备法律效力,且代码逻辑存在漏洞,属于技术事故,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此案被提交至国际商会(ICC)仲裁庭,成为首例就智能合约法律属性进行系统审理的国际仲裁案例之一。仲裁庭在审查过程中,重点分析了合同缔结过程中的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的形成、以及代码是否真实反映当事人合意等问题。

法律性质认定:智能合约是否构成“合同”

在国际仲裁语境下,智能合约是否具备合同属性,是争议的核心焦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电子签名示范法》及《欧盟电子签名指令》,电子形式的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然而,智能合约的自动化执行特性使其区别于传统合同——它不依赖人工干预即可完成履行,从而弱化了“合意”的显性表现。在本案中,仲裁庭参考了《纽约公约》对“书面合同”的解释,结合当事人在链上交互行为、公开部署代码前的协商记录、以及第三方审计报告,最终认定该智能合约已满足“明确意思表示”与“可执行性”要件,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这一裁定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先例,明确了即使合同以代码形式存在,只要其内容体现各方真实意愿并具备可执行性,即应受法律保护。

技术瑕疵与责任归属的界定

尽管智能合约具备法律效力,但其技术层面的缺陷仍可能影响责任划分。在前述案件中,争议点之一在于代码是否存在设计错误或逻辑漏洞。仲裁庭引入了技术专家证人,对合约源码进行逐行分析,并评估其与当事人预设条款之间的匹配程度。结果显示,合约中一处关键变量未设置异常处理机制,导致在特定市场波动情形下系统进入死锁状态。虽然该漏洞非故意为之,但仲裁庭认为,缔约方有义务确保代码的准确性与稳定性,尤其在涉及公众利益的金融类应用中。因此,开发方虽非恶意,但仍需承担部分违约责任。这一裁决强调了“合理注意义务”在智能合约缔约中的适用,推动行业从“代码即法律”转向“代码须经法律审查”的实践路径。

国际仲裁机制的适应性与局限性

面对智能合约争议,国际仲裁以其灵活性、保密性和跨国执行力成为首选争议解决机制。然而,仲裁程序对技术证据的处理能力仍存局限。例如,链上数据的真实性、时间戳的可信度、私钥控制权归属等问题,均需借助外部技术鉴定。在本案例中,仲裁庭不得不依赖第三方区块链取证机构提供的分析报告,而这些机构的资质与独立性也成为质证焦点。此外,由于多数国家尚未建立专门的区块链证据认证标准,仲裁员在判断证据效力时面临较大主观判断空间。这反映出当前国际仲裁体系在应对高度技术化的新型争议时,仍需进一步完善技术辅助机制与专业人才储备。

未来趋势:法律与技术的协同治理

随着智能合约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其背后的法律与技术边界将愈发模糊。律所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已开始构建跨领域团队,融合法律、计算机科学与密码学背景的专业力量。同时,越来越多的仲裁机构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推出针对区块链争议的特别规则,明确技术证据采纳标准与专家参与机制。此外,部分国家正在探索建立“智能合约登记制度”,允许当事人在官方平台备案关键合约参数,以增强其法律可预见性。这些举措预示着,未来智能合约争议的解决将不再局限于事后仲裁,而是贯穿于合同设计、部署与执行的全过程,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救济”的闭环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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