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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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中的跨国遗嘱执行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国遗嘱执行的法律挑战与现实困境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家庭跨越国界生活、工作甚至定居。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姻关系中的跨国因素日益普遍,随之而来的遗产继承问题也呈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尤其是在涉及跨国遗嘱执行时,法律适用、管辖权冲突、文书认证以及文化差异等问题常常成为执行过程中的关键障碍。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近期处理的一起真实案例为例,一对中英双国籍夫妇在伦敦购置房产并设立遗嘱,丈夫去世后,其中国籍妻子主张按照中国法律继承遗产,而英国法院则依据当地法律认定遗嘱有效且应由子女共同继承。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跨国遗嘱执行中的法律冲突,也暴露出当事人对国际私法认知的不足。

不同法域下遗嘱效力的认定标准差异

各国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国《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而英国普通法体系下,公证遗嘱(wills)通常要求见证人签署,且遗嘱内容必须符合特定格式。在前述案例中,该夫妇所立遗嘱虽在英国完成公证,但在中方亲属看来,其形式不符合中国法律对自书遗嘱的要求,因而质疑其有效性。这种“形式不符”引发的争议,正是跨国遗嘱执行中最常见的法律难题之一。此外,部分国家承认“非正式遗嘱”或“口头遗嘱”,但中国法律并不认可此类形式,导致跨法域遗嘱效力难以统一认定。

法律适用与管辖权的博弈

当遗产分布在多个国家时,确定适用哪一国法律成为遗嘱执行的核心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海牙遗嘱能力公约》的相关原则,一般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为首要参考。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国籍、资产所在地、婚姻状况等多重因素交织,使得管辖权归属模糊不清。本案中,被继承人虽长期居住于英国,但其主要财产位于中国,且配偶在中国有户籍登记。这导致英国法院认为其对遗产具有管辖权,而中国法院则主张依据中国法律处理境内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最终,通过跨境司法协助机制,双方法院协商达成临时执行协议,允许在各自境内分别处理相应资产,避免了直接冲突。

遗嘱认证与跨境文书送达的实务障碍

在跨国遗嘱执行过程中,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往往需要经过复杂的认证程序。例如,英国出具的遗嘱需经中国驻英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并翻译成中文,方能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这一流程耗时长、成本高,且容易因语言歧义或格式不规范被驳回。此外,若继承人分散在不同国家,如何有效送达法律文书也成为一大难题。本案中,一名子女长期旅居澳大利亚,律师团队不得不通过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公约》(即《海牙送达公约》)启动正式送达程序,历时近五个月才完成全部法律文书的传递与确认。

家庭关系与情感因素对遗嘱执行的影响

跨国婚姻中的继承纠纷,往往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牵涉到家庭情感、文化认同与亲属关系的维系。在本案例中,尽管遗嘱明确指定子女为唯一继承人,但妻子提出其在婚姻期间长期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理应获得额外补偿。这一诉求虽未在遗嘱中体现,却在调解阶段成为谈判焦点。律师团队在尊重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引导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庭外和解方案:子女同意支付一定比例的赡养补偿款给母亲,同时保留其在部分房产中的居住权。此举既维护了遗嘱的法律效力,又兼顾了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体现了法律实践中的柔性智慧。

专业律师在跨国遗嘱执行中的核心作用

面对跨国遗嘱执行的复杂局面,具备国际视野与多法域经验的律师团队不可或缺。从初步咨询到遗嘱审查、跨境取证、法律适用分析,再到协调各国司法机构与公证部门,每一步都需要精准把握法律细节与程序节点。本事务所在该案中组建了由中英双语律师、国际私法专家及不动产继承顾问组成的专项小组,全程跟踪案件进展。他们不仅熟悉中国《民法典》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还掌握英国《遗嘱法》、美国《统一遗嘱法》及欧盟相关法规,确保各项操作合法合规。更重要的是,他们能预见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与成功率。

预防性法律安排的重要性与建议

跨国遗嘱执行的复杂性提醒我们,提前规划远比事后补救更为重要。建议跨国婚姻家庭在婚前或婚后及时设立“跨国遗嘱计划”,明确遗产分配意愿,并尽可能采用符合多方法律体系要求的形式。例如,可考虑设立信托结构,将资产置于受控管理之下,规避单一法域法律的局限性。同时,定期更新遗嘱内容,确保其反映当前家庭状况与法律环境的变化。此外,主动进行遗嘱的跨境认证与备案,有助于减少执行阶段的争议与延误。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可提供定制化服务,包括遗嘱起草、税务筹划、家族财富传承规划等,为跨国家庭构建稳健的遗产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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