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首页 >> 典型案例 >> 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跨境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认定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认定:法律挑战与实务应对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境婚姻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在异国他乡缔结婚姻关系,涉及跨国资产、跨国身份及跨法域法律体系的复杂性,使得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认定问题成为法律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准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尤其是在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差异显著的情况下,成为律师团队必须面对的核心议题。本案例源自某知名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分别为中国籍与美国籍,婚后在中国购置房产,并在美拥有投资账户,案件最终通过多轮谈判与法律论证得以妥善解决,充分体现了跨境婚姻中共同财产认定的复杂性与专业性。

法律适用的冲突与选择:管辖权与准据法的确定

在跨境婚姻财产纠纷中,首要问题是确定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可由双方协议选择适用法律;未作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无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若双方均无中国国籍或长期居留于第三国,则需结合实际居住情况、主要生活来源及财产所在地综合判断。本案中,双方虽在中国登记结婚,但婚后长期在美国生活并工作,主要收入来源于美国,因此法院最终采纳“共同经常居所地”为适用法律原则,即以美国法律为准据法进行财产评估与分割。

不动产归属的认定:中国房产的产权性质分析

该案中,位于上海的一套婚内购买的房产成为争议焦点。尽管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资金来源于其在美国的工资收入,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律所团队调取了购房时的资金流水记录,发现部分首付款来自男方在美国银行账户的转账,但另一部分则由女方父母通过国内账户汇款支持。经过对资金流向、转账时间及双方婚内经济贡献的全面审查,律师团队主张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即便部分资金来源为一方收入,但婚姻期间的持续经济支持行为构成对家庭共同生活的投入,符合“共同劳动、共同贡献”的立法精神。

金融资产的跨境追踪与估值难题

在美方账户中,男方持有多个股票账户、基金组合及退休金计划(如401(k)),这些资产分散在不同金融机构,且受美国税法与证券法多重约束。律师团队委托境外合作律所协助调取账户信息,并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账户价值进行审计。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律对婚姻财产的“非配偶方不可撤销信托”(non-marital trust)设有严格披露要求,若此类信托被用于规避财产分配义务,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隐藏财产”。经核查,男方曾将部分股票转入其兄弟名下的信托,但因缺乏真实交易背景和合理对价,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转移,纳入共同财产范围予以分割。

证据收集与司法协作:跨国取证的合规路径

跨境婚姻案件的一大难点在于证据的获取。根据《海牙取证公约》及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司法协助安排,律师可通过外交途径申请调取境外证据。本案中,为确认男方在美国的投资收益情况,律所向美国联邦法院提交了司法协助请求函,并附有中国法院出具的正式调查令。美方法院在收到文件后启动程序,要求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近十年的交易记录。整个过程历时八个月,期间律师团队不断跟进,确保信息完整、合法、有效。同时,所有翻译材料均经认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境外证据的要求,确保其具备法庭采信资格。

调解协商与庭外和解:高效解决跨境纠纷的现实路径

尽管诉讼是解决争议的最终手段,但在跨境婚姻财产纠纷中,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往往不利于双方关系修复与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的处理。本案中,律所团队在初步评估后提出调解方案:建议将中国房产按市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基础;美方账户资产则按照美国法律标准进行比例分配,其中女方获得55%份额,男方保留45%。该方案既尊重了美国法律对财产独立性的保护,又保障了女方在婚姻中所作的实质贡献。在多次视频会议与书面磋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并在两国公证机构完成备案,实现快速、合法、有效的执行。

律师角色的专业化与前瞻性:从个案到制度反思

本案的成功不仅体现于结果,更反映出专业律师在跨境法律事务中的核心作用。从初期法律分析、证据布局,到跨国协调、谈判策略制定,每一个环节都依赖于对国际私法、比较法、税务规则及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律所团队在此过程中建立了一套标准化操作流程,包括设立“跨境婚姻财产评估清单”、引入双语法律文书模板、构建海外合作律师网络等,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此案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当前我国涉外婚姻立法中关于“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细化需求,特别是在跨国资产种类繁多、法律体系多元的现实背景下,亟需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

联系我们

免费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微信/WhatsApp:+86 18108218058

  邮箱:forte_lawfirm@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8层812号

Copyright © 2025 四川凡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蜀ICP备20251613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