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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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架构搭建中的BEPS应对策略

时间:2025-11-28 点击:2

什么是BEPS?理解国际税务规则的新挑战

BEPS,即“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3年发起的一项全球税收改革倡议。其核心目标在于应对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避税天堂以及复杂的交易结构,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或无税地区,从而侵蚀全球税基的行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境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传统税收规则在面对复杂的企业架构时显得力不从心。例如,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中虚增利润,导致高收入国家税收流失。因此,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构建税务架构,成为律师事务所服务客户时必须深入思考的核心议题。

律所案例:某跨国科技企业在华税务架构调整实践

以某知名跨国科技企业在中国设立运营主体为例,该企业在初期通过设立离岸控股公司,将中国子公司的研发成果以特许权使用费形式支付至境外,导致境内企业税负畸低。这一安排虽符合当时税法框架,但已触及BEPS行动计划中的“知识产权转让定价”风险点。当中国税务机关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程序后,该企业面临补税、罚款及利息支出等重大财务压力。在此背景下,律所团队介入,从合规性、风险评估与税务优化三个维度出发,重新设计其全球税务架构。通过引入“功能性分析”与“价值链重构”,将研发职能部分回归中国实体,并建立合理的研发成本分摊机制,最终实现利润分配与价值创造相匹配,避免被认定为滥用税收协定或转移利润。

BEPS应对策略一:强化实质性经营与功能定位

在当前国际税收监管趋严的环境下,仅依靠注册地选择无法规避税务风险。根据OECD BEPS第5项行动计划——“防止滥用税收协定”,各国普遍加强了对“导管公司”和“缺乏实质性”的审查。因此,律所在协助客户搭建税务架构时,首要任务是确保每一层级的实体具备真实、可验证的经济活动。例如,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或区域总部,应配备专业人员、独立办公场所、明确的研发预算及项目记录。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链证明“实质存在”,可以有效降低被认定为“壳公司”的概率,从而避免因违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引发的反避税调查。

BEPS应对策略二:合理运用预约定价安排(APA)

预约定价安排(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 APA)是企业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关联交易定价方法达成一致的重要工具。在律所服务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客户在面临转让定价争议前未主动寻求APA,导致后续谈判处于被动地位。通过提前申请双边或多边APA,企业可在事前锁定合理的利润区间,显著降低未来被调整的风险。例如,某制造类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三年内即启动了双边APA申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及境外主管税务机关就其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定价公式达成共识。该安排不仅提升了税务确定性,还增强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互信关系,为长期稳定运营奠定基础。

BEPS应对策略三:构建符合OECD标准的转让定价文档体系

OECD发布的《转让定价指南》强调,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其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Arm’s Length Principle)。为此,律所通常建议客户建立完整的文档体系,包括主文件、本地文档与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主文件需涵盖集团整体业务模式、无形资产布局、资本结构等宏观信息;本地文档则聚焦具体交易细节,如价格形成机制、成本分摊协议等;而国别报告则要求披露各司法辖区的收入、利润、员工人数及税款缴纳情况。这些文档不仅是应对税务稽查的“护身符”,更体现了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与合规意识。在某案例中,由于客户未能及时提交完整文档,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配合不足”,最终导致高达数千万人民币的补税决定。

BEPS应对策略四:善用税收协定优惠与例外条款

尽管各国加强了对滥用税收协定行为的监管,但合理的税收协定利用仍具合法空间。律所团队在实务中注重研究双边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定义、“非歧视待遇”条款以及“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例如,在处理一家欧洲企业通过香港子公司向中国大陆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情形时,我们依据《中国—香港税收安排》中的“独立个人”例外条款,成功论证该香港实体不具备常设机构特征,避免了在中国大陆产生营业税义务。同时,结合“实质控制”测试,排除了“名义股东”身份带来的税收风险。此类策略既尊重了协定精神,又实现了税负优化。

BEPS应对策略五:动态监控与定期合规审查机制

BEPS规则并非静态,而是随各国政策演进不断更新。例如,欧盟“数字服务税”(DST)、美国《全球最低税》(Global Minimum Tax)等新举措进一步压缩了避税空间。因此,律所为客户搭建的税务架构不能是一次性工程,而应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我们建议客户每半年进行一次税务健康检查,评估现有架构是否仍符合最新法规要求。此外,通过设置内部合规委员会、引入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实时预警与快速响应。在某金融集团的案例中,正是通过定期审查,及时识别出某子公司因股权结构调整而触发新的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从而提前完成合规申报,避免潜在处罚。

结语: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的转型之路

面对日趋复杂的BEPS环境,律师事务所的角色已从传统的“风险规避者”转变为“战略规划者”。唯有将法律、税务、商业逻辑深度融合,才能为客户打造可持续、可辩护的税务架构。通过强化实质性、善用预约定价、完善文档体系、合理运用协定、建立动态审查机制,企业方能在全球税收治理新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不仅是合规的要求,更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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