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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跨境法律适用原则

时间:2025-11-28 点击:5

跨境继承权法律适用的现实挑战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婚姻、海外投资、国际移民等现象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跨境继承纠纷也逐渐增多。在这些案件中,被继承人可能在多个国家拥有财产,其国籍、常住地、遗产所在地各不相同,导致继承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变得异常复杂。例如,一位中国公民长期居住于加拿大,并在新加坡购置房产,去世后其子女因遗产分配产生争议。此时,究竟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确定继承权?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遗产分割的公平性与合法性。由于各国继承法在法定继承顺序、遗嘱效力、配偶权益、特留份制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若缺乏明确的法律适用原则,极易引发司法冲突与执行障碍。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选择机制

为解决跨境继承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国际私法体系构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法律选择规则。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关公约,尤其是《海牙继承法公约》(2015年通过),多数国家倾向于采用“继承准据法”(lex successionis)作为核心判断标准。该原则主张,继承事项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这一做法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反映被继承人实际生活状态和意愿。例如,在前述案例中,若该中国公民在加拿大长期居住并以加拿大为经常居所地,则其遗产继承应优先适用加拿大法律,即便其国籍为中国,且在新加坡有不动产。

不同法系对继承权法律适用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法系在继承权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分歧。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日本等普遍强调“属人法”原则,即以被继承人的国籍或住所地法律为准。而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则更注重“物之所在地法”(lex rei sitae),尤其在处理不动产继承时,倾向于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种差异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例如,一名英国籍人士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拥有一处房产,若其未立遗嘱,依英国法律,配偶享有较大份额;但依加州法律,非婚生子女亦可获得法定继承权,从而影响整体分配比例。此类冲突凸显了法律适用规则协调的重要性。

中国法律在跨境继承中的实践立场

根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上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为准。若无经常居所地,则适用其国籍国法律。此外,若遗产中有动产与不动产混合,不动产部分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国在跨境继承问题上的务实态度。例如,某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去世,其在中国的银行存款与在澳洲的房产分别受不同法律管辖。对于动产部分,适用其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澳大利亚法律;对于不动产部分,则适用澳大利亚法律。这一双轨制安排有助于避免法律冲突,提高司法效率。

遗嘱效力与法律适用的交叉问题

在跨境继承中,遗嘱的效力问题尤为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遗嘱方式符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遗嘱行为地法律的,均为有效。这意味着即使一份遗嘱形式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只要其符合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所在国的程序要求,仍可能被认定有效。例如,一位中国籍商人在美国纽约立下遗嘱,虽未采用公证形式,但符合纽约州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制度,该遗嘱在中国法院审理时仍可能被承认。这一灵活机制保障了遗嘱自由,但也增加了法律审查的复杂性。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解析

近年来,我国法院已受理多起涉及跨境继承权的案件。其中,2021年北京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颇具代表性:一名定居德国的中国籍公民在德国去世,其遗产包括位于上海的住宅及德国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其子女主张按中国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但德国法院依据德国《继承法》判定配偶享有主要继承权。该案最终通过《海牙继承法公约》框架下的互认机制达成协调,中国法院认可德国法院关于配偶继承权的裁决,同时支持子女在动产部分依法主张相应份额。此案表明,尽管法律体系各异,但通过国际协作与法律适用协调,仍可实现公正裁决。

律师在跨境继承中的专业角色

面对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专业律师的作用不可替代。律所律师不仅需精通国内外继承法,还需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与国际法律检索技能。在代理跨境继承案件时,律师通常需完成以下工作:确认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分析遗产构成(动产/不动产)、比对各国法律差异、评估遗嘱有效性、协助办理境外公证认证、推动跨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此外,律师还应建议客户提前规划,如设立国际信托、使用多国认可的遗嘱形式,以规避未来潜在的法律风险。在高净值家庭的跨境资产配置中,律师的前期介入尤为重要。

未来发展趋势与制度完善建议

随着《海牙继承法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步推广,跨境继承的法律适用将更加统一。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签署该公约,中国虽尚未加入,但已在研究相关立法对接路径。未来,我国有望进一步细化涉外继承法律适用规则,建立更为透明的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同时,推动电子化公证平台建设、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司法协作,也是提升跨境继承效率的关键方向。在此背景下,律师事务所应持续积累跨境案例经验,开发标准化法律服务流程,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国际继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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