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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时间:2025-11-28 点击:2

国际结算中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意义与实践价值

在国际商务交易中,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免责机制,广泛应用于各类跨境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及国际结算协议之中。不可抗力条款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法律依据,更在保障合同公平性、降低履约风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地缘政治、公共卫生事件等不确定性因素的频繁出现,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边界与解释标准愈发受到关注。尤其是在国际结算领域,资金支付、信用证开立、交单流程等环节极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因此,对不可抗力条款的准确理解与合理运用,已成为跨国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商业利益的核心手段。

不可抗力条款在国际结算中的典型应用场景

国际结算涉及多个法律体系与实务操作环节,包括信用证(L/C)、托收(D/P、D/A)、电汇(T/T)等支付方式,其中任何一环的中断都可能引发重大履约危机。例如,在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全球多国实施封锁政策,导致港口关闭、航班停运、物流中断,许多出口商无法按时交付货物,进而影响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提交。此时,若合同中明确约定“疫情”或“政府禁令”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即可援引该条款主张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义务,避免被认定为违约。类似情况也出现在俄乌冲突引发的能源运输中断、海运航线变更等情形中,不可抗力条款成为企业争取合理救济的关键工具。

不可抗力条款的构成要素与法律要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及多数国家合同法的一般原则,一项事件能否构成不可抗力,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一是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合理预见到该事件的发生;二是事件具有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即即使尽到最大努力也无法防止或克服其后果;三是事件直接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而非仅造成履约困难。在国际结算实践中,这些要件常因证据不足而难以成立。例如,某企业在未及时通知对方的情况下,以“自然灾害”为由拒绝付款,但未能提供气象部门出具的官方证明,亦无物流延误记录佐证,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其免责主张。因此,企业在援引不可抗力时,必须确保具备完整的事实依据与程序合规性。

不可抗力条款的常见争议焦点与司法实践

尽管不可抗力条款在理论上具有保护功能,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争议。首先,关于“不可抗力”的范围界定模糊,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对此理解不一。例如,部分英美法系国家倾向于严格解释,认为只有极端自然灾难或战争等才可构成不可抗力;而大陆法系国家则更注重合同约定的自由,允许通过明示条款扩展适用范围。其次,通知义务的履行与否直接影响免责效果。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买方或卖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可能丧失免责权利。此外,是否应继续采取减损措施也成为争议点。若一方在事件发生后未积极寻求替代方案或减少损失,法院可能判定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从而排除其免责资格。

典型案例解析:某中国出口商诉欧洲进口商延迟付款案

2021年,一家中国出口公司向德国客户供应工业设备,合同约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并明确将“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列为不可抗力情形。然而,由于疫情导致工厂停工,原定交货期延后两个月。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因无法如期备货,未能按时交单。德国进口商据此拒付货款,并主张出口商已构成根本违约。经律师介入,我所提交了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停工通知、海关备案文件、物流运输中断证明等全套证据材料,证明事件符合不可抗力要件。最终,仲裁庭裁定该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出口商有权延期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此案表明,充分的证据链与专业的法律策略是成功援引不可抗力的关键。

如何优化不可抗力条款以增强法律保障

鉴于不可抗力条款在国际结算中的重要性,企业在起草合同时应主动优化相关条款设计。建议采取“列举+概括”模式,明确列出地震、海啸、战争、政府行为、传染病爆发等具体情形,并保留“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障碍”作为兜底条款。同时,应细化通知义务的时限(如“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举证责任分配、合同解除条件及后续处理机制。此外,可考虑引入第三方认证机制,如由商会、公证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提升条款的可信度与执行力。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还可签订补充协议,就特定风险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与利益平衡。

不可抗力条款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关系

在国际结算纠纷中,仲裁已成为主流争议解决方式。《纽约公约》确立了仲裁裁决的跨国执行效力,使得仲裁结果具有高度权威性。当不可抗力争议进入仲裁程序时,仲裁员通常会结合合同文本、行业惯例、证据材料及国际判例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国际商会(ICC)仲裁院在多个案例中强调,当事人必须证明不可抗力事件与其履约不能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此外,仲裁规则中关于“证据提交期限”和“听证程序”的规定,也要求企业在第一时间启动法律应对,避免因程序瑕疵而丧失实体权利。因此,提前规划不可抗力应对预案,已成为跨国企业合规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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