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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发债的承销商责任

时间:2025-11-28 点击:2

境外发债背景与法律环境概述

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选择通过境外债券市场融资。境外发债不仅为发行主体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增强了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然而,这一过程中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监管体系,尤其是承销商在其中扮演的关键角色愈发受到关注。境外发债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计价,发行地涵盖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多个司法管辖区,其法律适用与管辖权问题错综复杂。在此背景下,承销商作为连接发行人与投资者的重要桥梁,其法律责任边界逐渐成为跨境金融争议的核心议题。近年来,多起涉及承销商责任的诉讼案件浮出水面,凸显了对承销行为合规性、信息披露充分性以及尽职调查严谨性的法律审视。

承销商的核心职责与法律义务

根据《国际证券发行惯例》及主要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承销商在境外发债中承担着多项法定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首要职责是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债务结构、合规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查。这一过程需遵循“合理勤勉”(due diligence)标准,即承销商必须以专业机构的标准履行调查义务,不能存在重大疏忽或故意隐瞒。此外,承销商还需确保募集说明书(Prospectus)及其他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信息不实导致投资者损失,承销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在美国证券法下依据《1933年证券法》第10(b)条及《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所确立的虚假陈述责任框架中,承销商被认定为“共同责任人”(controlling person)的风险显著增加。

典型案例解析:某中资企业境外美元债承销纠纷

在2021年的一起具有代表性的跨境诉讼中,一家中国房地产企业通过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募集资金,由一家知名国际投行担任主承销商。债券发行后不久,该企业因流动性危机陷入债务违约,投资者集体提起诉讼,指控承销商未充分揭示其高杠杆运营模式、关联交易风险及项目回款周期延长等关键信息。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了承销商在尽职调查阶段是否获取了完整的财务数据、是否对内部审计报告中的预警提示作出合理回应。最终,法院认定承销商虽已履行基本尽调程序,但在评估发行人偿债能力时未能采取足够审慎态度,尤其在面对明显异常的现金流波动时未提出实质性质疑,构成“合理勤勉”的缺失。该案判决明确了承销商在缺乏独立判断的情况下,仍需对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觉,否则将难以免责。

信息披露不充分引发的法律责任

境外发债的信息披露要求普遍高于境内市场,尤其在美国、欧盟等成熟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被视为投资者保护的核心机制。承销商作为信息披露的协助方,负有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当地监管标准的责任。一旦发现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陈述,即便承销商本身未直接参与编撰,也可能因“协助或教唆”而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在2019年某科技公司发行可转债案中,承销商被指未对发行人隐瞒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情况下购入高风险债券。美国联邦法院最终裁定承销商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10(b)条,判令其支付巨额赔偿金。此案表明,即使承销商未主动造假,但若未能识别明显异常信息,亦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从而触发法律责任。

跨境管辖与法律冲突的应对策略

由于境外发债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承销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呈现出显著的跨境特征。当纠纷发生时,管辖权争议频发。例如,部分债券协议选择纽约州法律管辖,但发行人注册地为中国大陆,投资者分布于全球。这种法律适用上的差异使得承销商难以预判自身责任范围。在此背景下,律所建议承销商在签约前明确法律适用条款,引入仲裁机制以规避冗长的诉讼程序,并在尽职调查中特别关注目标市场特有的披露要求与合规标准。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控流程,包括设立独立的合规审查小组、保留完整的尽调底稿、定期开展法律培训,以降低因程序瑕疵导致的法律追责风险。

承销商责任的未来趋势与合规建议

随着全球金融监管趋严,特别是欧盟《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绿色债券与气候相关披露的强化要求,承销商的责任边界正在不断扩展。未来,承销商不仅要关注传统财务与法律风险,还需对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因素进行深度尽调。任何对可持续发展声明的夸大或模糊表述,都可能成为投资者索赔的突破口。此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工具的应用,使承销商能够更高效地筛查风险信号,但也带来了算法偏见与数据准确性问题。因此,律所建议承销商在技术应用中引入人工复核机制,确保自动化工具输出结果具备法律可解释性。唯有构建覆盖全流程、多层次的合规体系,承销商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声誉与业务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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