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税与赠与税的国际协调:全球税务格局中的关键议题
在全球化日益深化的今天,跨境资产转移已成为高净值人群、跨国企业及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的重要法律与税务议题。在这一背景下,继承税与赠与税的国际协调问题愈发凸显其战略意义。不同国家对遗产继承与财产赠与的征税规则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制度上的不统一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合规成本,也引发了潜在的双重征税或避税风险。作为一家专注于跨境财富管理与税务筹划的律师事务所,我们近年来处理了多起涉及多国税制冲突的案件,深刻体会到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各国税制差异带来的实践挑战
以欧美地区为例,美国实行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对超过1361000美元(2024年标准)的遗产或赠与进行征税,税率最高可达40%。而英国虽已取消遗产税中的“年度免税额”以外部分的全额征收,但仍保留高额累进税率,并对非居民纳税人设有特殊规定。相比之下,德国、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则普遍采用“综合遗产税制”,即根据亲属关系、遗产总额和赠与时间等因素综合计算税负。在亚洲,日本和韩国虽有赠与税制度,但税率结构与欧美存在明显差异,且对海外资产的征税管辖权界定模糊。这些差异使得一个跨国家庭在规划遗产传承时,必须面对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税务争议甚至被追缴巨额税款。
国际税收协定在协调中的作用与局限
为缓解税制冲突,联合国、OECD及双边税收协定组织推动了一系列国际税收合作框架。例如,《OECD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包含关于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协调条款,旨在避免双重征税并明确征税权归属。然而,尽管许多国家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如中德、中美之间),但绝大多数协定并未涵盖继承税与赠与税的全面协调。多数协定仅规定“避免双重征税”原则,却未就“何地征税”“如何确定应税财产范围”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往往需依赖国内法解释,极易产生争议。例如,一名中国籍公民在加拿大拥有房产,若其在生前将该房产赠与子女,加拿大可能依据属地原则征税,而中国则可能基于居民身份主张征税权,形成事实上的重复征税。
律所案例解析:跨国家族信托的税务困境
我所曾代理一桩涉及美籍华人家庭的遗产规划案。客户在纽约拥有价值约500万美元的不动产,同时在中国上海持有两处房产。客户生前通过设立离岸信托,将部分资产转移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客户去世后,美国国税局(IRS)认定该信托构成“可撤销信托”,视同原所有者继续持有,因此启动遗产税调查;而中国税务机关则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认为该子女因接受境外赠与而获得应税收入,要求缴纳赠与税。由于两国法律对“赠与”的定义、税基计算方式及豁免标准完全不同,案件陷入僵局。最终,我们通过提交多份国际税务专家意见书、引用《OECD税收协定解释指南》第12条关于“非居民赠与”的例外情形,成功争取到美国方面暂缓征税,并促成与中国税务机关的协商沟通,实现部分减免。
技术手段助力国际税务信息透明化
随着“共同申报准则”(CRS)与“税务透明化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国家开始共享跨境金融账户信息。这一机制为继承税与赠与税的国际协调提供了数据基础。例如,当某人向海外亲属转账超过一定金额时,相关金融机构需向其居住国税务机关报告。该信息可帮助税务机关识别潜在的避税行为,但也对律师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具备跨司法管辖区的信息整合能力,能准确判断哪一国具有优先征税权。此外,区块链技术在资产登记中的应用,也为追踪遗产流转路径提供了新工具。我们正探索利用智能合约记录赠与行为的时间节点与受益人信息,确保在多国法律体系下具备可追溯性与法律效力。
未来趋势:构建全球统一的遗产税协调框架
尽管当前缺乏统一的国际遗产税公约,但近年来已有多个区域性倡议浮现。例如,欧盟正在讨论制定“跨境遗产税统一申报系统”,拟强制成员国在遗产分配时共享税务信息,并设定最低税率底线。与此同时,二十国集团(G20)也在推动“全球最低企业税”之外的“全球最低遗产税”设想,旨在防止高净值人群通过迁居避税。这些动向预示着未来国际社会将更重视对财富代际转移的监管。对于专业律师而言,这意味着必须掌握多国税法、熟悉国际条约解释方法,并具备跨文化谈判与策略设计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在复杂的国际税务环境中为客户构建既合法又高效的财富传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