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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确认的跨国司法协作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国继承权确认:法律挑战与司法协作的现实需求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境婚姻、跨国投资、海外移民等现象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继承纠纷也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在众多国际民事争议中,继承权确认问题尤为突出,尤其当遗产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被继承人国籍、住所、财产所在地不一致时,法律适用与管辖权的界定成为关键难题。近年来,我国律所处理多起涉及境外遗产分配的继承案件,这些案例不仅反映出当事人对合法权益保障的迫切需求,更凸显了跨国司法协作机制在解决继承纠纷中的不可或缺性。

典型案例:一位中国公民在德国去世后的遗产纷争

2021年,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接手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跨国继承案件。客户李先生为定居德国多年的中国籍公民,生前在德国拥有房产、银行存款及股票投资,并在中国留有父母及一名妹妹。李先生去世后,其德国配偶主张依据德国《民法典》享有全部遗产继承权,而中国的亲属则认为应按中国《民法典》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由于德国实行“遗嘱自由”原则且未承认中国法定继承制度的效力,双方在遗产归属上产生严重分歧。此案涉及中德两国法律体系的差异,以及如何协调两国法院判决的冲突,成为律所推进跨国司法协作的重要契机。

法律冲突的核心:不同国家继承规则的差异

各国继承法在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嘱形式要件、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例如,中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且采用“均等分配”原则;而德国法律虽承认配偶和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认定较为严格,且对遗嘱形式要求极为严苛。此外,部分国家如美国某些州实行“遗嘱优先”模式,即使存在法定继承人,只要遗嘱合法有效,遗产即按遗嘱分配。这种法律差异直接导致同一继承事件在不同国家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从而加剧了跨国继承纠纷的复杂性。

国际条约与司法协助机制的实践应用

为应对上述挑战,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关于选择法律适用的公约》(2019年生效)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关协议,同时通过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合作。以中德为例,两国于2005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明确约定在继承案件中可相互提供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证据交换及判决承认与执行等协助。在前述李先生案中,律所依法向德国法院提交了中国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申请通过司法协助程序调取德国境内银行账户信息,最终促成德国法院认可中国法院对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律师角色:跨法域沟通与程序策略的双重担当

在跨国继承权确认案件中,律师不仅是法律解释者,更是跨法域沟通的桥梁。本案中,律所团队组建了由中德双语律师、国际私法专家及涉外公证顾问组成的专项小组。他们首先对中德两国继承法律进行系统比对,厘清法律冲突点;其次,根据《海牙认证公约》完成文件的国际认证流程;再次,设计分阶段诉讼策略,先在德国启动遗产管理程序,再在中国申请对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系列操作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技术赋能:电子证据与区块链在跨国继承中的新应用

近年来,数字化技术为跨国继承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某一起涉及新加坡与上海两地房产的继承案中,律所利用区块链技术存证被继承人的数字资产(如加密货币、电子邮箱密码、云端文件),确保数据不可篡改并具备时间戳证明。同时,通过视频远程公证系统,使身处不同国家的亲属完成身份核验与意愿确认,极大提升了跨境证据收集的效率与可信度。这些技术手段不仅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也为未来建立统一的“跨国遗产数字档案库”奠定了基础。

跨国司法协作的未来展望:从个案突破到制度协同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司法合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覆盖主要经济体的继承纠纷快速处理通道。一些地方试点法院已设立涉外继承案件专门合议庭,引入外籍调解员参与争议化解。与此同时,律所也在推动建立跨国继承法律数据库,整合各国继承法规、判例及司法协助流程图,实现标准化服务输出。这些努力标志着我国在跨国继承权确认领域正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布局,逐步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国际司法协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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