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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时间:2025-11-28 点击:2

跨境继承的法律复杂性与现实挑战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婚姻、海外投资、国际移民等现象日益普遍,跨境继承案件的数量也随之显著上升。在这些案件中,遗产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财产分布于不同司法管辖区,被继承人可能拥有多个国籍或长期居住地,这使得遗产分配问题变得极为复杂。传统的单一国家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具备跨法域法律知识,熟悉国际私法原则,并能有效协调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例如,某中国籍公民在新加坡去世,其名下房产位于马来西亚,银行存款存于瑞士,子女分别居住于美国与澳大利亚,这一情况便涉及多国法律适用问题,需要精准识别准据法并合理运用国际条约与双边协议。

确定适用法律的核心:冲突规范与管辖权

跨境继承案件中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来处理遗产分配。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通常采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或“被继承人国籍国法”作为主要准据法。然而,各国立法存在差异。例如,中国大陆实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行制度,强调“共同财产制”下的配偶权益;而德国则实行“遗产分割优先于遗嘱”的规则,对配偶和子女的法定份额保护更为严格。在实践中,律师需深入分析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国籍、遗产所在地以及相关国家是否签署《海牙公约》(如《关于遗产继承的公约》)等国际文件。通过精确识别管辖权与法律选择条款,为后续遗产分配奠定合法基础。

遗嘱效力的跨国认定标准

遗嘱是实现被继承人意愿的重要工具,但在跨境继承中,遗嘱的有效性常面临严峻考验。各国对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不一:有的国家要求公证遗嘱,有的允许自书遗嘱,还有的规定必须有见证人签字。例如,英国承认非公证遗嘱,但要求签名及见证人符合特定形式;而日本则严格要求公证程序。若一份由中国公民在意大利签署的自书遗嘱,未经过公证,该遗嘱在意大利可能无效,在中国却可能被认可。因此,律所必须依据《维也纳公约》《海牙遗嘱形式公约》等国际规则,结合各国法律实践,评估遗嘱的可执行性。此外,对于电子遗嘱、视频遗嘱等新型形式,法律尚未统一规范,更需谨慎处理,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全部遗嘱失效。

法定继承中的权利平衡机制

当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或遗嘱部分无效时,法定继承成为遗产分配的主要依据。不同国家对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的规定差异显著。以配偶与子女关系为例,中国法律规定配偶与子女平分遗产,且配偶享有特殊保护;而在法国,配偶可获得“生存配偶权”,即一定比例的遗产保留权,即便有子女也需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而在加拿大某些省份,配偶可获得全部家庭资产的一半,剩余部分再按法定顺序分配。这种差异直接影响遗产的实际分配结果。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准确掌握各国法定继承规则,尤其关注“强制性份额”制度——即某些国家法律规定,子女或配偶有权获得最低比例的遗产,即使遗嘱中将其排除亦不能生效。这类制度在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地普遍存在,必须纳入整体策略考量。

遗产税与税务筹划的跨境影响

跨境继承不仅涉及民事权利分配,还牵涉复杂的税务问题。不同国家对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的征收标准各异。例如,美国对全球范围内的遗产征税,税率可达40%以上,且设有巨额免税额(2023年为1292万美元);而中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但对境外资产转移可能触发反避税调查;德国对继承人按亲属关系分级征税,配偶税率较低,兄弟姐妹税率较高。此外,一些国家之间签订有税收协定,可避免双重征税。律所必须协助客户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包括设立信托、利用免税豁免额度、通过家族企业架构隔离资产等方式,确保遗产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实现价值最大化。同时,还需警惕“隐蔽转移”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避免被认定为逃税或欺诈。

国际司法合作与执行难题

即使在法律层面达成一致,遗产的实际执行仍面临诸多障碍。许多国家对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持谨慎态度,尤其在缺乏互惠安排的情况下。例如,中国虽加入《海牙认证公约》,但对部分国家的遗产继承裁决仍需重新审理。此外,部分国家对不动产登记系统不透明,或存在行政拖延,导致遗产过户困难。在此背景下,律所常需借助国际仲裁、调解机制,或通过《海牙取证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等工具获取证据、推动司法程序。对于高价值资产,如艺术品、专利权、上市公司股份等,还需引入专业评估机构,确保估值公允,防止争议发生。

案例实证:一位华裔企业家的跨国遗产纠纷

某位出生于上海、后移居加拿大的企业家李先生,在2021年于温哥华去世,未留下完整遗嘱。其遗产包括位于上海的住宅、温哥华的公寓、纽约的股票账户及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其妻子(加拿大籍)与三名子女(分别持有中国、美国、英国国籍)就遗产分配产生严重分歧。律所介入后,首先通过国际私法分析确认:加拿大法律为死亡时住所地法,适用于遗产分配;但上海房产需遵循中国法律,开曼公司则受当地公司法约束。随后,团队协调中加两国律师,完成遗嘱认证、遗产清册编制,并通过加拿大法院裁定遗产分配方案。最终,配偶获得加拿大境内资产的60%,中国房产由长子继承,纽约股票由次女继承,开曼公司股权由三名子女平均分配。整个过程历时18个月,涉及七份国际文书认证,成功化解多重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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