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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法律

时间:2025-11-28 点击:4

数据要素流通的法律基础与律所角色定位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第五大生产要素。在这一背景下,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与合理配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律师事务所在此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不仅需要为客户提供合规建议,更需深入理解数据流通背后的法律框架。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共同构成了数据要素流通的基本法律体系,为数据处理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律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必须准确把握这些法律条文的核心要义,尤其关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数据处理者责任义务等关键制度,确保客户在数据流转中不触碰法律红线。

律所案例中的数据流通实践路径

在实际案件办理中,律所经常面临涉及大量数据信息的复杂纠纷,如企业间的数据共享争议、平台用户数据泄露事件、跨区域数据调取请求等。以某大型电商平台与第三方服务商之间的数据授权纠纷为例,律所介入后通过梳理双方签署的《数据使用协议》、核查数据采集方式是否符合最小必要原则,并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合法基础的规定,最终协助客户厘清了数据使用的合法性边界。此类案例揭示出,律所不仅是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是数据流通机制落地实施的重要推手。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律师能够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范式,帮助企业在数据合作中建立透明、可控、可追溯的流程。

数据确权与权利边界界定的法律挑战

当前数据要素流通面临的核心难题之一是数据权属不清。尽管《民法典》确立了数据作为新型财产权客体的地位,但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离规则。律所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常需面对“谁拥有数据”“数据能否转让”“数据加工成果如何归属”等复杂问题。例如,在一起医疗数据共享项目中,患者原始数据由医院采集,经脱敏处理后交由科研机构用于疾病研究。律所通过审查数据采集告知书、隐私政策及合作协议,确认数据虽由医院持有初始控制权,但经过匿名化处理后已脱离个人识别特征,不再受《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格约束,从而支持科研机构合法使用。该类案例表明,律所需具备跨领域知识整合能力,将法律规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精准界定数据权利的边界。

跨境数据流通的合规路径与法律应对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企业运营的常态。然而,我国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出境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当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个人信息时,必须通过国家网信办组织的安全评估。律所在参与跨境数据项目时,需协助客户完成数据分类分级、开展影响评估、准备申报材料,并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曾有一家跨国科技公司拟将中国用户行为数据传输至海外总部进行算法训练,律所团队基于其数据规模、敏感程度及用途,判断构成“重要数据”,立即启动出境安全评估程序,同时建议采用数据本地化存储+模型参数远程传输的方式替代原始数据迁移,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此类实践经验说明,律所必须掌握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如GDPR)与中国法规的衔接点,构建多层次合规方案。

数据要素流通中的合同设计与风险防控

在数据流通机制中,合同是实现权利义务安排的核心载体。律所需针对不同场景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数据使用协议,明确数据用途限制、访问权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例如,在某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开发风控模型的项目中,律所起草的协议特别设置了“数据回溯权”条款,即一旦发现模型存在偏差或滥用风险,原数据提供方可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数据副本。此外,还引入了第三方审计机制,确保数据使用过程可验证、可监督。这种精细化的合同设计不仅提升了合作效率,也大幅降低了潜在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律所应持续更新合同模板库,结合最新司法判例与监管动态,提升合同文本的前瞻性与适应性。

数据要素流通机制下的律师能力建设方向

面对数据要素流通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律所必须推动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建设。这包括加强对数据治理、隐私计算、区块链存证等新兴技术的理解,掌握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的法律逻辑,熟悉各地监管政策差异。部分领先律所已设立“数据合规中心”或“数字法治研究院”,配备复合型人才,涵盖法律、计算机、统计学背景的专业人员。同时,律所可通过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发布白皮书、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增强在数据要素领域的影响力。只有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才能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中,真正发挥法律服务的价值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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